4.技術評標
4.1評標因素
評標內容應根據設備特點確定。一般為容量/能力(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經濟性能(熱耗、電耗、效率)、供貨范圍(含備件)、可靠性、主要參數和重要性能招標、壽命(包括易損件)、結構/配置特點(包括材料)、運行特性、檢修條件、服務、制造質量和供貨業績多。
4.2技術評分
4.2.1評標因素中不能以金額合理計算的,一般采用打分的辦法。設備可靠性一般按其近三年的情況考慮。可靠性評價時可參考電力部可靠性中心發布的有關數據制造質量評價可參考電力部成套局每年編發的有關設備質量問題資料。以及電力部/國家電力公司有關部門發布的資料。
4.2.2根據各投標人的技術投標情況,選擇其主要內容作為評標因素。評標因素的選取應從實際效果出發,但不宜過多。
4.2.3根據各因素的重要程度合理確定每一因素所占的權重,技術評分采用百分制。
4.2.4具體評標因素由招標代理機構提出,評標小組可根鋸工程實際情況對其進行適當調整,并須經招標人確認,此工作一般應在開標前完成。
4.2.5技術評標的最終評分,取所有參加評分專象獨立打分的平均值。
4.3經濟計算
4.3.1凡可以金額合理計算的評標因素均應按其保證值計算成金額。投標人提出的保證值,應有同類設備的實測數據證明,否則評標專家應分析其保證值的可信度。
4.3.2按已確定的單位容量/能力的價值折算因能力差異而使投標價增加或減少的金額。
4.3.3經濟性能
4.3.3.1按汽機熱耗、鍋爐效率及其它設備效率的差異折算投標價增加或減少的金額。
4.3.3.2根據電耗(廠用電率)的差異按‘成本法“或”煤耗法加補償裝機“折算投標價增加或減少的份額。
4.3.4對投標人的詳細供貨范圍和進口部套件進行確認,提交商務組。
4.3.5當采用6.1.3.2和6.1.3.3款規定的辦法進行綜合評標時可將按52款的方法計算的各投標人設備技術評分差值合理換算為金額。根據投標總價、技術復雜程度由評標小組確定的每一分值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