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建設廳、公安廳、民政廳,直轄市房地局、公安局、民政局:
為貫徹中央關于加強社會治安工作的決策部署,加強居民住宅區安全防范工作,切實保障居民的居住安全,根據中央領導同志的指示精神,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居民住宅區的安全防范工作,是社會治安工作的重點之一,不僅關系人民群眾的安居樂業,關系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而且關系社會穩定和改革、發展的大局。近幾年來,隨著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和住宅建設的迅速發展,住房產權呈多業主趨勢,居民之間了解不多,往來較少,這對居民住宅區的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級公安、民政、房地產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居民住宅區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意義,認真貫徹全國社會治安工作會議精神,既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認真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狠抓工作落實;又要密切配合,加強合作,充分利用 創建安全文明社區 這一載體,進一步完善居民住宅區安全防范體系,抓好組織、協調、檢查、監督工作,注意分類指導,形成保障居住安全的整體合力,務求居民住宅區安全防范工作盡快取得明顯成效。
二、公安機關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維護居民住宅區治安秩序
各級公安機關要高度重視居民住宅區安全防范工作,把它作為日常管理、防范工作的重點來抓,加強檢查和指導,對存在的薄弱環節,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消除隱患,堵塞漏洞,依法查處各種違法犯罪活動。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依托基層組織和單位,充分發動和依靠人民群眾,努力維護居民住宅區治安秩序,為人民群眾創造安定的生活環境。
公安派出所要在調整、完善民警責任制,逐步建立警務室的基礎上,與居委會、物業管理企業等基層組織和單位建立聯系協作制度,定期通報情況,分析問題,研究對策,并按照各自職責組織實施。特別要結合城市社區改革和推進物業管理工作,加強以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為重點的安全防范宣傳教育,組織警民結合的巡邏控制,配合居委會和物業管理等部門,落實居民住宅區安全防范設施建設,建立健全以治保會為主體的群防群治工作,大力構建區域安全防范體系。
三、民政部門要加強社區建設,發揮社區居委會的作用,促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和城市居民住宅區建設的快速發展,對社區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級民政部門要按照中辦發[2000]23號文件要求,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把社區建設切實抓緊抓好,抓出成效。要通過推動社區建設,進一步加強社區自治組織建設,完善社區居民自治,動員和組織廣大社區居民參與社區治安管理,不斷改進安全防范措施,與公安、房地產管理等部門通力協作,共同搞好社區安全防范工作。
社區居委會是動員和組織居民群眾參與社區建設的主體,要充分發揮社區自治組織的作用,履行協助維護社會治安的職責,切實加強社區安全防范工作。要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群眾性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詢、民事調解工作,主動協助政府做好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以及流動人口的管理,積極疏導化解各種矛盾糾紛,消除各種社會不穩定因素。要完善社區治保組織,建立社區治安志愿者隊伍,實行群防群治,健全社區安全防范體系。要加強社區精神文明建設,積極開展警民共建和鄰里互助活動,形成治安良好、文明和諧的社區氛圍。
四、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要推廣和規范物業管理,物業管理企業要提高居民住宅區安全防范服務能力和水平
規范發展物業管理業,是國家在 十五 計劃綱要中確定的任務。各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物業管理的組織領導,明確目標責任和政策措施,在鞏固新建住宅小區實施物業管理取得成效的基礎上,對舊住宅小區、已售公房、直管公房和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辦公及生活服務用房等,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的物業管理體制,努力擴大物業管理覆蓋面,進一步發揮物業管理在協助維護居民住宅區治安秩序中的積極作用。要加強對物業管理工作的監督,規范服務行為,提高物業管理企業安全防范服務水平。要增強責任意識,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完善居民住宅區安全防范體系,推動安全防范綜合措施的落實。
在居民住宅區安全防范服務方面,物業管理企業應當自覺接受公安機關的監督指導,貫徹 預防為主,人防、物防、技防三者相結合 的原則,提高安全防范服務能力和水平。要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嚴把新隊員入職關、班組長選拔關、人員培訓關,以 政治合格、素質過硬、紀律嚴明、作風優良 為標準,提高保安人員素質。要建立一套科學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按照 工作標準化、操作程序化、管理制度化、服務規范化 的要求,明確細化職責,建立考核獎懲激勵機制,提高安全防范服務的效率和質量。要根據居民住宅區的特點,合理布崗,加強巡邏檢查,發現有犯罪嫌疑的人員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或發生刑事、治安案件和各類災害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公安機關及有關部門,并協助做好調查和救助工作。對安全防范設施、消防設施要認真檢查、維修養護,檢查情況要有記錄,發現的安全隱患問題,要及時反映,配合有關部門認真整改,確保設施的完好。經開發建設單位或業主同意,建設并完善居民住宅區安全防范設施,主要包括遠紅外周邊報警系統、電視攝像監控系統、電子巡更系統和門禁對講系統,實現技防、物防和人防緊密結合,相互促進。在日常管理服務中,對裝飾裝修房屋的,要事先告知房屋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協助有關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對在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共用部位堆放雜物的,要依據物業管理制度及時予以處理。對違章搭建的,要配合有關部門予以拆除。要主動配合公安派出所對居民住宅區的不安定因素進行重點防范,配合居民委員會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和治安宣傳、教育、動員、服務等活動。同時,物業管理企業必須增強全員服務質量意識,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和規范自身服務行為的約束機制,為業主和使用人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