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中當事人應當約定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備的使用管理、維修和更新;
(二)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設施的使用管理、維修和更新;
(三)電梯、水泵等房屋設備的運行服務;?
(四)保潔服務;
(五)保安服務;
(六)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帳務管理;
(七)物業檔案資料的保管。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建住房[2004]155號
甲方: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住所地: ;
郵編: 。 郵編: ;
資質等級: ;
證書編號: 。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 (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
物業類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積 。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 ;
2、 ;
3、 。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