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中國消費者協會有史以來舉行的第一個商品房合同糾紛業主見面會在位于南四環的戀日綠島嘉園內舉行,中消協、業主代表及業主聘請的律師就該小區存在的問題向媒體進行了介紹。
“戀日綠島嘉園是首個不理睬消協發出的解釋函件的開發商,進行曝光僅是中消協采取的一項措施,中消協要把該開發商當成一個典型,支持業主對其進行起訴。”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與法律事務部的耿燕梅女士表示。
■業主:
違反20項原有合同
昨天的業主見面會是在小區內一處裸露著黃土的深坑前進行的。一位業主說:“這個大坑是規劃中的中心花園,業主已經入住一年了,這里仍然裸露著。而規劃中的花園內已經出現了配電室,而且里面還要建化糞池和中水處理設施,但這些在購房合同內是沒有的。”
幾十位業主向記者提供的開發商違約事實包括六個部分、20個小項,分別為“水質低劣,不符合入住標準”、“無法按時開通天然氣”、“違法使用臨時用電”、“擅自篡改規劃、違背銷售承諾、涉嫌嚴重欺詐”、“拖延工期、市政配套設施嚴重滯后”、“現場管理混亂,施工質量低劣”等問題。業主們表示:“這個房地產開發項目中曾出現過施工人員觸電死亡事件。”
記者昨天在現場進行了觀察,如在樓房中間,居然是一處長有茅草、土地裸露的大坑,業主們說,這種情況存在一年多了。
■律師:
開發商擅改設計方案
業主們聘請的律師——來自大洋律師事務所的毛律師昨天向記者透露,已經銷售、入住的房地產項目是不能改變原來設計方案的,即使改變,也應事前進行通報,征得業主同意,像戀日綠島嘉園開發商這樣在原來規劃方案中的中心花園內建設配電室的做法顯然屬于違約。
毛律師還表示,在交房前,開發商必須向建委提供齊全的材料,而小區內日常的服務設施是交房的必要條件。據說,開發商向朝陽區建委提供的有關材料不齊全,才導致配套設施不能同步完成。對戀日綠島嘉園出現的業主與開發商間的糾紛,毛律師表示,正在準備將開發商告上法庭。
■中消協:
四招應對反面典型
據了解,今年7月12日,本報已經就戀日綠島嘉園業主向開發商“要燃氣”一事進行過報道,但是據業主介紹,此后開發商再未與業主進行任何溝通。8月27日,在中消協的主持下,開發商授權代表與業主代表及律師進行座談,就業主提出的20條意見進行討論,并簽署了會議紀要。9月1日,開發商拒絕作出任何解決問題與賠償的承諾。9月6日,中消協致函開發商,要求三日內進行解釋,但直到昨天,開發商仍然沒有任何答復。
“開發商的態度很好,但就是不辦事。”中消協投訴與法律事務部的耿女士說。她還告訴記者,自今年6月份接到對戀日綠島嘉園的投訴后,立即就業主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調查,但至今沒有得到答復。
耿女士表示,中消協將把戀日綠島嘉園開發商當作全國商品房投訴的一個典型,準備采取“將案件遞交給國家主管行政部門”、“媒體曝光”、“讓律師團及專家點評”及“支持業主起訴”四項措施應對開發商的“不理不睬”。
就業主反映的問題,記者昨天與戀日綠島嘉園售樓處的一位工作人員進行了聯系。這位工作人員將記者的要求反饋給了售樓處客戶服務中心,但客戶服務中心的另一位工作人員與有關領導進行了閉門通話后向記者表示——“目前不接受采訪”,并告訴記者,這是公司的意見。
首席記者 楊玉峰
●業主聲音
開發商部分侵權事實
■擅自將小區內配電室從規劃報批的高層地下位置改建在中心花園的位置,目前已建到了地面標高以上2米,嚴重損害了小區的中心花園景觀。
■擅自將小區中水處理站從規劃報批的配套商業樓等處改建在中心花園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