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理由
投資酒店式公寓可返租金,每年回報率超7%,看中寶龍當時的承諾,福州不少業主做出了投資選擇。房子裝修好后,有關部門認定其消防不合格,業主連續5個月沒收到租金。于是,55名業主將違約方———福州鵬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福州寶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福州臺江法院受理了該案,并于今天開庭審理。
記者調查發現,如今投資酒店式公寓比較普遍,不少樓盤經過策劃后定位為酒店式公寓,其中絕大多數項目采取售后包租、返租返利的模式推向市場。業內人士認為,酒店式公寓夾雜著不少炒作甚至是欺詐行為,讓一些投資者投資后“受傷”,因此,應謹慎投資酒店式公寓。
新聞事件
精裝修房成不了酒店式公寓
“所有公寓均按精裝修加設備出售,客戶購得公寓后,須按返租合同將公寓租賃予鵬圖酒店有限公司作為經營酒店使用,租期15年。”2005年,寶龍在售樓廣告中的宣傳讓福州市王先生心動。
“買這套房子,就是拿來投資,就是看準寶龍‘每年回報率超7%’的宣傳。”于是,王先生買下一套寶龍城市廣場公寓,售價為每平方米5200元。“總共花了20萬,每年可以收到1.2萬元的租金,開發商稱屆時裝修成酒店式公寓,由他們包租。”和王先生一樣,許多業主購買寶龍公寓,都是認為其可以返租每年獲得固定回報。
2007年,公寓建成后開始房屋內的精裝修,但今年4月,消防部門認定其消防不合格,住宅用房不得作為經營性用房使用。3個月后,寶龍公司發出通知稱,業主租賃給公司的單元房已不能作為經營性用房,合同無法履行,請業主到公司辦理交房手續。
房子已精裝修好了,又不能做酒店式公寓出租,用以自住的話,房屋結構又不是按商品房設計并裝修的,55名業主認定對方違約,于是將其告上法庭。
所有公寓均按精裝修加設備出售
寶龍公司代理律師稱,
由于酒店式公寓租金較高,寶龍在售樓售價表中還對回報情況做了明確標注:“所有公寓均按精裝修加設備出售,客戶按此價款購得公寓后,須按返租合同租賃予鵬圖酒店有限公司作為酒店使用,租賃15年。”另外還標注有:前三年回報率7%,4~7年回報率為7.42%;8~11年回報率為7.86%;12~15年回報率為8.33%。
眾業主認為,由于業主在買房時與鵬圖公司簽署了《房屋租賃合同》,鵬圖公司當時承諾租賃房屋作為酒店經營使用,在租賃期內,若中途擅自退租的或連續拖欠房租達三個月以上的,應當賠償違約金3萬~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