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是每個家庭不可缺少的部件,但就像購買住房、建材時一樣,家具也會給主人帶來不少煩惱。比如商家說是紅木家具,回到家一檢查卻是紅檀木;明明產品說明書上寫著甲醛指標合格,但擺在家里仍然會造成空氣污染,引發過敏等疾
家具是每個家庭不可缺少的部件,但就像購買住房、時一樣,家具也會給主人帶來不少煩惱。比如商家說是紅木家具,回到家一檢查卻是紅檀木;明明產品說明書上寫著甲醛指標合格,但擺在家里仍然會造成空氣污染,引發過敏等疾病。更煩的是這種事還很難解決,商家往往會和消費者扯皮,令消費者不堪其苦。這其實就是部門利益、行業利益之爭。因此應該站在維護消費者利益的立場上,不管標準誰對誰錯,底線是要保障消費者的人身安全。
■案例評點
家具合格但空氣超標仍可維權
案例:2005年5月5日,消費者周正在明光精品家具建材家裝市場訂購了一套價值8600元的家具,散發出一股強烈的刺鼻氣味。此后周正委托室內環境監測中心對室內空氣檢測,結果顯示放有新家具的室內空氣中甲醛濃度是標準值的3倍多,而家具挪出后則完全正常。經銷商和廠家均不認可空氣檢測結果,拒絕為周正退貨。
專家解說:邱寶昌,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
《標準化法》是1988年出臺的,當時標準的制定是計劃經濟的產物,所以《標準化法》和《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到了修改的地步了。現在出現的家具標準和室內空氣標準不統一之爭就是很典型的例子,這其實就是部門利益、行業利益之爭。因此應該站在維護消費者利益的立場上,不管標準誰對誰錯,底線是要保障消費者的人身安全。
記者點評:根據有害物質限量標準,家具是合格的,商業企業堅持不退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要么不住、要么就只好忍受。在當前成套家具質量標準還是空白、相關標準不完善的情況下,如何誠信對待消費者,是每一個經營者應該認真思考的問題。
看清條款核實內容再訂貨
案例:2005年5月中旬,上海市閔行地區一家紅木家具廠將被拆遷,廠家低價出售庫存家具。焦某聞訊后同妻子一起去買了一套總價1.4萬元,8件套雕花的“小龍沙發”,當場簽訂合同并支付了2000元訂金,并注明余款在收到家具后付清。第二天,焦某收到家具后,發現產品款式與合同不符,就寫了“欠家具款1.2萬元”的欠條,但此后一直沒有支付欠款,廠家遂將他告上法院,要求他支付欠款和相應利息。
專家解說:張佳敏,北京市輝民律師事務所
這起糾紛原本可以避免。焦某收貨時沒有及時對產品的款式提出異議,還寫下了欠條,這說明買賣合同、合同欠款事實成立,要履行合同。如對家具款式有異議,雙方意見又不一致,可以另案就產品質量、款式對簿公堂。
記者點評:購買家具時,須使用工商部門等統一印制的家具買賣合同,注意核對各項內容,如家具的型號、款式、材質等,而且對商家制定的條款千萬不能掉以輕心,因為少數別有用心的商家,會制定一些不利于消費者的“霸王條款”。
家具超標,要求環境污染賠償易勝訴
案例:去年6月,由于懷疑自己新買回家的一套家具甲醛超標,消費者張先生把某知名家具公司告上法庭。首次檢測雖房間甲醛嚴重超標,但廠家拿出“家具為合格產品”的檢驗報告,交涉陷入僵局。第二次檢測時張先生留了個心眼。他把書房里的新家具全部搬走,而副臥室里的同廠新家具保持原樣。檢測結論為:“書房基本達標,副臥室還是甲醛超標7倍。”
專家解說:張佳敏,北京市輝民律師事務所
如果要打家具質量官司,就要消費者證明家具不合格,一般要作家具破壞性檢測,這對消費者是極端苛刻的。而改打環境污染損害賠償官司后,測的是室內有家具和無家具時空氣中甲醛的含量,再用減法一減,得出結論,這樣就避免了破壞性檢測的風險。
記者點評:這個案例和周正訴明光精品家具建材家裝市場案有相似之處,都是家具甲醛超標,這類糾紛大量增加的原因,除了目前家具行業普遍依據產品質量標準,忽視空氣污染,造成消費糾紛時有發生之外,還因為當前家具的產品質量檢測標準與室內空氣檢測標準分別由不同部門發布,有些檢測項目上有所不同,導致消費者難以辨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