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育網網友:你好!我的朋友收了對方三個月房租及押金。對方只住十多天。現要求退房租及押金。請問該怎么解決。著急!
律師答復:要分情況處理:1、如你的房子存在居住危險導致對方退房,不管是否簽訂租房合同,對方隨時有權退房,你在收夠對方實際租住期間的房租后退還對方其余預交房租和押金。2、如沒有居住危險:有租房合同,按照租房合同的約定辦理;如租房合同沒有約定違約條款或沒有租房合同,其退房已經違約,如給你造成損失,你可以扣除合理損失和實際租住期間的房租后,余款須退還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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