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幾類房屋是不能出租的? 房屋出租業務已經成為房地產業中一個很重要的方面了,為了避免出租人或是承租人因對出租或承租的法律關系不清楚而陷入困境,下面介紹幾類不能出租的房屋: 1.未經綜合驗收的新建房屋不能出租。 有的開發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將未經過
哪幾類房屋是不能出租的?
房屋出租業務已經成為房地產業中一個很重要的方面了,為了避免出租人或是承租人因對出租或承租的法律關系不清楚而陷入困境,下面介紹幾類不能出租的房屋:
1.未經綜合驗收的新建房屋不能出租。
有的開發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將未經過綜合驗收部門驗收的房屋出租給承租者,這樣做一是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二是對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脅。
2.沒有產權證的房屋不能出租。
產權證是房屋的權屬證件,沒有產權證就無法證明房屋的權屬關系,從而就沒有租賃的法律基礎。產權證是建立租賃關系的第一個要件。
3.沒有房屋租賃證件的房屋不能出租。
雖然產權證是建立租賃關系的第一個要件,但它不是唯一的要件。要使租賃關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產所有權證及其他有關證件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證件,只有獲得了租賃證,出租行為才合法,出租手續才完備。
4.未經原出租人的書面同意,承租人不能擅自將所租房屋再轉租出去。
如果未獲得原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將房屋轉租出去,會引起法律糾紛,原承租人會因侵權而被原出租方起訴,并被罰款。
5.屬于違章建筑的房屋不能出租。
有的單位或個人未得到規劃部門的批準,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對于這類房屋,不但規劃部門要對其罰款,強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門也會因其無產權證和租賃證而進行處罰。
6.產權屬于共有的房屋但共有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況下不能出租。
即使是大多數共有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為這樣就會對不同意的共有人造成侵權。
7.已經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權人的同意之前不能出租。
已經進行抵押的房屋的所有權人在行使權利時,在法律上已經受到限制。抵押人在出租已經設置抵押的房屋之前必須征得抵押權人的同意,這是一個法定程序,否則出租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