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地產管理局頒發的《天津市房屋租賃許可證管理辦法》,要求出租房屋首先得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沒有“證”不準出租。 辦法規定,凡出租本市城鎮范圍內房屋的單位或個人,必須經房屋主管部門認定出租房屋所有權清楚無糾紛、房屋結構安全后,到房屋所在地的區
天津市房地產管理局頒發的《天津市房屋租賃許可證管理辦法》,要求出租房屋首先得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沒有“證”不準出租。
辦法規定,凡出租本市城鎮范圍內房屋的單位或個人,必須經房屋主管部門認定出租房屋所有權清楚無糾紛、房屋結構安全后,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登記,申辦《房屋租賃許可證》。
申請人在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時,必須交驗下列證件:1、房屋出租申請書。2、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購商品房合同、新建房執照等其他合法證件。3、出租人是個人的應提交房主居民身份證;出租人是單位的,應提交單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資格證明。4、產權共有房屋出租的,需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或委托書。5、出租人在同一區、縣范圍內出租多處住宅房屋,可申領一個《房屋租賃許可證》;出租非住宅房屋的,一處需申領一個《房屋租賃許可證》,證上標明出租房屋地點、數量。超出證載范圍的,應另行申請《房屋租賃許可證》。6、出租人為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國公民或港澳臺同胞的,按涉外地產管理規定辦理。7、出租的房屋拆遷或轉移,出租人應將《房屋租賃許可證》向填發機關繳銷,該證有效期為三年逾期須重新申辦。
為規范房屋出租市場秩序,天津市房管部門還相繼出臺了《房屋租賃許可證管理辦法》、《單位自有房產非住宅房屋租賃證管理辦法》、《單位自有房產非住宅房屋租賃證管理辦法》等規定。這些規定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出租房屋必須要辦理租賃許可證,其目的是避免發生租賃糾紛,因此,租賃雙方都應對此格外謹慎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