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稅收有所調整 根據以往稅收規定,月租5000元以下的個人住宅房屋出租合計稅率5.6%;個人非住宅房屋出租合計稅率為13.6%。每月租金5000元以上(包括5000元)的個人住宅稅率為8.93%,個人非住宅稅率為19.15%。但新辦法的各種租賃稅種中,其他稅率不變,個人
出租房稅收有所調整
根據以往稅收規定,月租5000元以下的個人住宅房屋出租合計稅率5.6%;個人非住宅房屋出租合計稅率為13.6%。每月租金5000元以上(包括5000元)的個人住宅稅率為8.93%,個人非住宅稅率為19.15%。但新辦法的各種租賃稅種中,其他稅率不變,個人所得稅不再按以往月租金1.5%的統一稅率征收,而是用月租減除各種稅費后按10%的稅率征收,其中月租800元以內免個稅,就是說,如果出租房月租正好為800元,那只需要繳納32.8元。
5000元房租要納稅734.35元
根據稅率,月租1000元以上的,租賃稅負擔相應增加。以月租為1000元的私宅出租為例,房產稅加印花稅4.1%為41元/月,個人所得稅為(1000-800-41)×10%=15.9元/月,總稅額為41元+15.9元=56.9元/月。2000元的需征收193.8元,3000元為350.7元,4000元為467.6元,5000元為734.35元。房東對房屋進行修繕的費用也可當作“租房稅費”減除,但每月最多扣除800元,一次扣不完的,準予下一次扣除,直到扣完為止。
不登記備案最高可罰1萬元
租房稅收由房屋租賃辦代征,據了解,市地稅局委托房屋租賃辦代征全市房屋租賃的有關地方稅收。市民簽訂租賃合同,并在房屋租賃辦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后,同時辦理納稅手續并拿到《江蘇省南京市房屋租賃專用發票》。不辦理登記備案最高可罰1萬元。根據新辦法,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簽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向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轉租房屋的,當事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房屋轉租合同,并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將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仍未辦理的,可以對住宅租賃當事人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非住宅租賃當事人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酒店長包房也算租賃
新辦法規定,酒店(旅社、飯店、賓館、招待所等)將其客房或者其他房屋提供給他人作為固定辦公或者經營場所,并經工商登記為注冊地址,由使用人支付約定價金的,在《辦法》中都被明確納入租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