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3000元錢租下房子4月20日,肖先生在秀靈公寓大門的小黑板上看到了一則招租廣告。正急著租房的他便跟廣告上的楊某取得了聯系,正好對方也急著將房子租出去,兩人便約好時間看房。4月27日下午,肖先 交3000元錢租下房子 4月20日,肖先生在秀靈公寓大門的小黑板上看到了 交3000元錢租下房子4月20日,肖先生在秀靈公寓大門的小黑板上看到了一則招租廣告。正急著租房的他便跟廣告上的楊某取得了聯系,正好對方也急著將房子租出去,兩人便約好時間看房。4月27日下午,肖先
交3000元錢租下房子
4月20日,肖先生在秀靈公寓大門的小黑板上看到了一則招租廣告。正急著租房的他便跟廣告上的楊某取得了聯系,正好對方也急著將房子租出去,兩人便約好時間看房。4月27日下午,肖先生來到了秀靈公寓5棟2單元,楊某夫婦將他領進了房間。肖先生看了一下房子,覺得很滿意決定租下來。
楊某的妻子說,由于房子里有家具和電器,為避免損失,要求肖先生預交2000元押金以及兩個月的房租1400元,共計3400元。由于當時肖先生身上帶的錢不夠,楊某夫婦同意先交3000元。交錢后,雙方簽訂了租房合同。楊某夫婦還特意給肖先生看了他們的身份證:丈夫名叫楊江,賀州人;妻子名叫莫蕭宇,柳州人。
當天晚上,肖先生就搬進了新租的房子。 五一 期間,他陸續把自己的東西搬了進來。
真房東出現假房東失蹤
5月9日下午,突然有一名陌生男子用鑰匙打開了肖先生新租房子的大門。 先生,你找誰? 肖先生驚訝不已,對方卻反問: 你是誰,怎么在我家? 該男子自稱是房東,姓劉,還于次日出示了房產證。原來,租房給肖先生的楊江夫婦是原先住在這里的租戶,劉先生才是房子的真正主人。
劉先生介紹,楊江夫婦是今年2月底入住的,當時交納了1000元的押金以及2個月的租金,原定租期一年。4月21日是交房租的日子,楊江夫婦沒有來續交房租,劉先生也一直沒時間過來要租金。直到5月9日,他來找租戶要房租,才發現租戶換了人。
至于肖先生被騙走了3000元,劉先生表示,他也沒有辦法找到楊江夫婦,因為他們當時只交給他身份證復印件。如果肖先生要繼續住下去只能向他再交納租金,否則只能搬出去。
經協商,劉先生同意讓肖先生暫住10天,如果肖先生仍未找到楊江夫婦,只能搬出去。
律師說法
只能找原租戶協商解決
南寧市金北斗律師事務所莫遠鋒律師說,此事屬民事糾紛案件,適用租賃合同規定法。在房東劉先生不知情的情況下,楊江夫婦在租期內就把房子轉租給肖先生,劉先生要求肖先生補交房租或搬出房子的做法是合理的。目前,肖先生只能自己找到楊江夫婦協調和解,或向法院提出訴訟,找到楊江夫婦協調和解。
溫馨提醒
租房別忘了查看房產證
目前,南寧市很多人都是租房一族,肖先生的經歷給所有租房的人提了個醒:在租房交租金前,一定要多一個心眼,要求房東出示自己的身份證和房產證。在新竹小區租房住的周先生說,他一直在外租房住,從沒看過房東的房產證,押金加上一個季度的租金,每次都交2000元以上,現在想想,如果真碰上 李鬼 房東,損失可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