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轉租是指承租人將租賃的房屋再出租給他人的行為,通俗的說就是二房東出租房屋。轉租分合法轉租和非法轉租。合法轉租是指承租人經出租人準許的轉租,它體現了租賃雙方當事人的共同意志。非法轉租是指承租人未經出租人的許可,擅自轉租的行為,它違背了法律的規定和租賃協議的約定,屬于違法行為。
一、如何區別非法轉租與合法轉租。房屋轉租的前提是必須經出租人同意,其具體表現形式可以是房屋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人可以轉租房屋。如房屋出租合同未明確這一點,那么承租人必須在轉租房屋前以書面形式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與出租人協商簽訂一份同意承租人轉租房屋的補充合同。否則,屬于承租人違約,不僅轉租關系不能成立,而且出租人據此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并可追究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二、合法與非法轉租的合同效力。如果房屋承租人(二房東)將房屋轉租給次承租人時,已經取得房屋出租人的書面或者口頭同意,這種行為就完全符合《合同法》第224條的規定關于轉租的規定,依此訂立的轉租合同是有效的,完全受法律保護。
如果房屋承租人(二房東)將房屋轉租給次承租人,并沒有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但房屋出租人知道該房屋被轉租卻沒有表示反對(默示),那么在法律上就視為已經同意了該轉租行為,該房屋轉租合同有效。
房屋承租人(二房東)將房屋轉租給次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房屋出租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房屋轉租合同并不是無效,而應當認定為是效力待定。所謂合同的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有效或無效還沒有確定,需要經過確認后方能確定效力。
因為房屋出租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現房屋被轉租,可能會產生兩種態度,既同意與不同意。同意轉租,那么轉租合同就有效;如果不同意轉租,那么出租人有權解除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轉租合同,當出租人解除轉租合同,該合同也就無效。因此,在房屋出租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的轉租合同屬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并不是無效合同,房屋出租人在知道該轉租事實后,轉租合同是否有效完全取決于出租人的態度,一旦出租人解除合同,該合同的將自始至終沒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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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租要注意什么?
首先要注意二房東是否有正式的租賃合同。
如有,在簽定租賃合同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查看二房東的有效身份證明及和大房東簽定的租賃合同;
2、簽訂租房合同時,應問清房租包含的內容,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管理費由誰承擔;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