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朝陽區觀湖國際小區,多棟住宅樓內,散布著28家房產中介、美容院等商業場所。長期以來,影響到業主的正常生活。近日,該小區業委會發通知稱,將治理小區“住改商”現象,擬將商戶的物業費提高5倍,商戶員工辦出入卡將收費千元等懲罰措施,逼其從小區撤離。
通知摘要
原因
觀湖國際小區“住改商”已成泛濫之勢:房產中介、足療按摩、百貨店、洗衣房、藥店等,雜陳于各樓層之間,使小區亂象橫生,嚴重損害業主切身利益。
依據
本社區居委會、業主代表大會、業委會、業主監事會、盛世觀湖嘉園物業服務中心,將聯合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徹底清理“住改商”工作。
其法律法規根據為:
1、《物權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2、開發商與業主售、買樓時所簽《業主臨時公約》第十條及本社區第一次業主大會表決通過的《觀湖嘉園管理規約》第十五條均規定:“業主和使用人應該按設計用途使用物業,不應在住宅樓內辦公、經商,因特殊情況需要改變物業設計用途的,業主應在征得相鄰業主書面同意后,報有關行政部門批準,并告知物業管理企業,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其他業主造成干擾”。
3、根據北京市有關規定,擬“住改商”業主須公示其主張,并取得利害關系人書面同意,并由業委會出具證明;工商局為“住改商”戶辦理營業執照時,需驗證業委會所出具的證明。
措施
計劃對“住改商”進行限期整改,對相關業主和商戶告知如下:
1、業主大會擬將“住改商”物業費提高到現標準的5倍;
2、所有“住改商”須在2010年12月31日前自行拆除所有戶外廣告;
3、如拒不執行,2011年1月1日起所有住改商的郵件、餐食供應等將受到影響,所有住改商員工進入園區將辦理通行卡,每張卡辦理費1000元。
(以上條款均有合并或刪減)
幕后
業委會 借鑒上海小區成功經驗
昨日,小區業委會相關負責人王先生介紹,小區“住改商”已漸成泛濫之勢。破壞小區居住性質,占用公共資源,出入衍生安全隱患,已困擾到業主正常生活。
王先生說,一業主近日在網上看到上海河濱小區,通過施行收繳5倍物業費等狠招,成功逼走小區48家“住改商”。業委會隨即與河濱小區聯系,并借鑒他們的經驗,也出臺5倍物業費、辦出入卡收費千元等懲罰措施。
王先生表示,懲罰措施目前還是暫定條款,業委會將給相關業主三個月期限,如到期未自覺清理,小區將召開業主代表大會,將懲罰措施補充寫進業主管理規約,使其在小區范圍內產生“法律”效應,予以執行。
反響
業主 支持業委會清理行動
昨日,記者在小區隨機問了七八名業主,他們均支持業委會治理“住改商”。
在小區花園公告欄前,一名業主說,小區多棟樓內,均開設有房產中介或美容院等機構。小區原本施行封閉式管理,但美容院顧客以及中介常帶客戶看房,頻繁出入小區,給小區安全帶來一定隱患,“哪天混進個小偷,咋辦?”還有業主提出,有些公司人員多,占用電梯等公共資源,并帶來噪音等問題。
一些面臨被清理的公司人員,則對“重罰”提出異議,一家房產中介公司員工表示,5倍物業費,千元辦出入卡等,不能由業委會說了算,需出示令人信服的依據。
點評
律師 罕見業委會發起清理
北京京華律師事務所秦兵律師介紹,小區“住改商”在北京較常見。由于問題復雜,治理成本高,工商部門治理“住改商”現象較少。由業委會發起清理行動的小區,極為少見。
“這是得罪人的事,一般小區業委會都下不了決心。”秦兵律師認為,業委會推動“住改商”治理是好事,值得鼓勵。
他稱,針對“住改商”問題,目前我國還沒有明確法律規定。業委會要出臺懲罰措施,可通過業主大會,由業主共同決定。
針對涉及資金的兩項處罰措施,秦律師提醒,5倍物業費的措施,只要業主同意就行。但收千元辦卡費,則沒有法律根據。
爭議
房產中介 物業借機搶市場
觀湖國際小區與朝陽公園隔東四環相望。地理位置優越,小區房屋租售價格較高。不少業主存在租售房需求,小區“住改商”中房屋中介較多。有業主擔心,房產中介公司被清后,以后租售房沒現在便利。
小區物業和業委會人員均表示,物業公司擬在近日成立租售中心,滿足業主租售房屋需求,且收費將比現有中介便宜。
小區內房產中介工作人員提出,業委會、物業此舉是為攆走他們,占據租售市場創收。對此,業委會相關負責人王先生表示,此舉是小區內部事務,且有利于小區業主,“他們管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