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女士在春節(jié)前夕回老家過年,大年初一傍晚,正當全家人團聚之時,一個電話打破了家里歡樂的氣氛。原來是郭女士所租住房屋的物業(yè)管理中心通知她,其樓下住戶的屋頂漏水了。因買不到回京的車票,郭女士委托朋友到其家中查看情況。結果讓人大吃一驚,郭女士的家中已經是糞便污水泛濫。為此,郭女士起訴要求物業(yè)管理中心賠償其經濟損失12萬余元。近日,北京市門頭溝區(qū)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郭女士訴稱:2009年1月22日,其在認真檢查了家中所有水、電開關已經關閉的情況下,放心回家探親過春節(jié)。大年初一的傍晚,其突然接到被告電話,告知其樓下住戶的屋頂漏水。因其買不到回京車票,只好將家中鑰匙郵寄給朋友路某。路某拿到鑰匙后即趕到其家中,發(fā)現(xiàn)其家中坐便器不斷的有糞便污水涌出,地漏也不排水,客廳、臥室、廚房、陽臺等處滿地都是糞便污水,臭氣熏天,家具、食品、衣物等日常生活用品全部被污水浸泡。路某立即聯(lián)系被告,被告工作人員只是到門口看了一下就走了,沒有進屋查看情況,也沒有進行疏通處理。
后路某多次給被告打電話,被告告知是室外的污水橫管堵塞正在疏通。大約40分鐘后,坐便器和地漏才開始排水。由于家中暫時無法居住,家用電器、生活用品等均被毀也無法使用,為此造成郭女士直接經濟損失104180元。郭女士認為,其家中被淹事件的發(fā)生完全是由于被告疏于履行對小區(qū)內管路的日常維護義務所致,且事件發(fā)生后被告也只是消極等待鑰匙而未及時進行搶修,進而導致其損失擴大,被告應依法賠償其全部經濟損失。為此,郭女士要求被告賠償其各項經濟損失共計124180元。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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