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健身器材突然斷裂,晨練老人張大爺摔倒在地,斷裂的踏板將其左眼處砸傷。昨日,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不過,一直主張“法律解決”的被告——小區物業,在庭前見到媒體的攝像機后突然轉變了態度,表示愿意接受調解,補償原告損失2000元。
原告訴稱,2009年8月1日早晨7時左右,張大爺在其居住的小區運動場內一處踏板上晨練,突然,踏板上方的轉軸發生斷裂,張大爺側仰摔在地上,斷裂的腳踏板轉軸處砸到了張大爺的左眼處,鮮血直流。事后,張大爺被女兒送到通州區潞河醫院緊急救治,潞河醫院認為傷情較為嚴重,醫院無力對其眼部傷口進行治療,建議其火速前往北京同仁醫院救治。經同仁醫院診斷,張大爺左顳上眉處可見三角形皮膚裂傷,且傷口較深,結膜下大片出血,隨即進行了手術縫合,共5針,由于原告年齡偏大,且砸傷部位處于神經豐富的區域,加之傷痛原因,所以自摔傷后經常出現頭暈血壓升高等癥狀。
原告隨后將小區物業北京新華敬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器材生產廠家北京童欣樂玩具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認為其未盡到對設備進行維護的義務,要求向倆被告索賠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萬4千余元。
“我們調解,愿意賠償,能不能不拍了。”昨日下午兩點,原被告雙方來到通州法院準備開庭。然而,在看到法庭上有媒體攝像后,被告方之一的北京新華敬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馬上躲了出去,向法官表示。
“事發后,我們找到過物業,但是物業不管,讓我們去起訴。”原告張大爺告訴記者。“不過,我們也不想費時費力了。認倒霉吧。”隨后,該案達成調解,雙方經協商,由被告物業公司賠償原告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