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本報刊登了《不交物業費 拒收取暖費》一文,報道了石化家園小區17戶居民,因為拒交物業費而導致物業拒收取暖費事件。文章見報后,本報2220000新聞熱線陸續接到多個居民打來的熱線電話,反映的都是同一種問題——物業捆綁式收費合不合理。
“我們小區的物業費和取暖費也是捆綁在一起交的,這種做法太不合理,也不合規定。”11月7日,家住紫薇園小區的一位居民打來熱線時說。
8日上午,家住綠景家園小區的費女士也打來熱線,“我們小區捆綁式收費不僅僅是物業費和取暖費捆綁,還和水電費一起捆綁。如果居民不繳納物業費,物業就拒收我們的取暖費,甚至是水電費。光取暖費就兩三千塊錢,再加上幾百塊錢的物業費、當月的水電費,就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了。這種捆綁式的繳費方式,讓我們這些收入較低的家庭感覺壓力很大。再說,我們不是不交物業費,也從來沒拖欠過物業費,我覺得物業這種做法有些不合理。”
“物業管理非常差,樓內經常沒人打掃,小區的安保也不到位,隨便什么人都可以進我們小區,而且沒有監控。另外,小區的綠化帶、健身器材也沒有。你說,這樣的物業管理,我們業戶怎么愿交物業費啊?天越來越冷了,我們冬天得取暖啊,物業公司卻以‘不交物業費就不收取暖費’的方式,逼迫我們業主交物業費。如果我們在供暖日之前交不上取暖費,這個冬天就有可能供不上暖,老人孩子怎么過冬?這個責任誰來負?”德城區木材市場附近的一物業小區居民郭先生說,因為不滿意小區物業服務和收費標準,該小區20多名居民代表堵在物業辦公室,要求工作人員給出拒收取暖費的正當理由。
物業和業主因費用問題產生矛盾的事情屢見不鮮,其中原因也很復雜。每年供暖前期,多個物業公司都會采用“捆綁式收費”催繳費用,這似乎已經成了物業公司的“慣用方法”,也成了這個階段物業和業主的矛盾焦點。采訪中,一些物業經理也承認,在相關物業管理條例和法律條文中,這種做法不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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