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建設,七分管理。城市規模的擴張和品位的提高,既要靠高起點的規劃和高標準的建設,更要靠高水平的管理。昨天下午,合肥市召開物業管理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動員大會,對物業企業亂收費、擅自改變公共建筑用途等物業管理中的九項不合法不合規行為“宣戰”。
物業管理百日會戰打響
收費項目和公攤費用等信息不公示;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公共建筑及共用設施用途;文明服務用語不規范;小區安全防范管理不到位……很多市民對物業管理中存在的這些問題感到苦惱。昨天下午召開的合肥市物業管理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動員大會上傳出消息,市區范圍內小區存在的這些問題有望得到徹底解決。
據介紹,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從今年9月20日開始,到12月31日結束。
“人民調解”將進小區
據悉,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目的是給居民創造一個舒適、方便、安全、和諧的居住環境。小區業主也可以發揮“主人翁”的作用,參與到這次專項整治行動中來。
根據行動方案,物業要及時公示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的相關文件,廣泛征求小區業主的意見和建議;社居委要確定專人負責轄區物業管理工作,并將有關工作人員名單、聯系方式在各物業管理小區公布。
此外,方案要求,將建立物業重大信訪事項的預警預報機制,暢通信訪投訴渠道,各區應專人接待、專人辦理物業信訪投訴事項。建立物業糾紛調處機制,街道和社居委要成立物業糾紛調解委員會,形成二級調解網絡。對突出問題,工作人員必須到現場協調解決;各轄區和房產局負責同志要按區域對物業糾紛進行包案處理。(陳大名)
整治重點
1、物業企業亂收費以及物業企業、業主委員會未按規定公示收支情況;
2、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公共建筑及共用設施用途,或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開展經營活動;
3、物業企業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相應標準服務;
4、建設單位對房屋質量、水電表出戶等遺留問題不積極處理;
5、業主委員會不作為、亂作為;
6、產權屬建設單位的地下車位只售不租;
7、建設單位未按規定履行籌備成立業主大會義務;
8、建設單位或物業企業未按規定及時移交物業資料;
9、其他違法違規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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