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稅制在接下來的5年或將迎來一些大變革。本報獲悉,各部委關于十二五財稅改革的報告初稿已形成并上報,目前各部委正積極組織研討,聽取各方意見和建議,完善規劃內容。十二五稅改規劃重點將在十一五未完成的個人所得稅、物業稅以及存在重復征稅的增值稅營業稅上。根據有關方面提出的建議,中國第一大稅種增值稅有望擴圍,替代營業稅。
由于營業稅是地稅,納入增值稅后將變為共享稅,這意味著稅制的重構將在十二五展開。中國社會科學院財貿所所長高培勇說:“稅收在中央與地方之間的分成比例發生變化,這意味著實施了17年的分稅制要重新構建了。”
個稅與物業稅
“很多部門和研究機構參與了規劃編制,所以意見很豐富”,一位參與編制的官方學者告訴本報。
十一五規劃中擬實施的稅改內容為10個項目,其中直接針對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和物業稅沒有任何實質性進展,甚至被認為是“越來越遠”。
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認為,十一五未盡的這兩個稅改正是當前制約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收入分配、房地產市場調控等改革都關系到個稅和物業稅的改革。
現行的個稅最大缺陷是對單一收入征稅,即薪酬,不考慮個人綜合收入,其對收入分配調節作用廣受詬病。此外,也不能體現納稅人負擔狀況的不同。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劉佐認為,個稅改革最大難點還是體制問題。現在的個稅是由地方稅務局來征收,這樣的財稅體制和征管體制就決定了個人所得稅要實現綜合與分類是很困難的。例如,某人在北京領一份工資,到上海講課拿了講課費,在廣州出了本書拿了稿費,三地都有所得,此人年底到北京地稅局匯算清繳,多退少補。但北京地稅局只對在北京的工資所得進行匯算清繳,在外省所得收入北京地稅無法多退少補。如果國稅總局協調,那只能退還地方留下的40%進行退還,因為60%已交中央。
但綜合稅制的必要條件是能夠對個人在全國各地各項收入能夠匯算,年底能夠多退少補。
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李楊則認為,個人所得稅的信息是任何一個地方政府不可能完全收集到的,只有中央才能獲得更完整的信息,所以個稅應該為中央稅。
至于物業稅,在今年初房價飆升之際一度躍躍欲試。但高培勇說,開征物業稅的腳步聲已經離我們越來越遠了。至今也沒有一個可行的方案供討論。
劉佐強調,物業稅在十二五期間,應該積極地推進,但也不必過于樂觀。
物業稅的一道坎兒其實是征管機制。從技術上來講,對房地產評估是一件比較難的事情。今年上半年上海試點房產稅似乎劍在弦上,但只幾個月時間就銷聲匿跡。據說,技術難度是其難以跨越的障礙。上海有1000多位房地產評估師,上海房屋面積有幾億平方米,假定每個評估師每天八個小時工作量,據說這個評估就需要好幾年時間。
還有一個問題是,目前很多城市市區與郊區房產部門信息還不能共享,市區居民在郊區有幾套房子都說不清楚。而全國各省市之間房屋產權信息、評估信息、稅務信息更沒有充分共享。
很多參與編制十二五規劃的專家都認為,物業稅是最受關注但對其在十二五能否開征最沒有信心的一個稅。劉佐說,企圖通過物業稅,調節房地產市場、抑制投資無法成立,而張斌則認為,應把物業稅的目標設定在調節財富分配、拉近貧富差距上,否則以調控房價、增加財政收入為目標很難獲得足夠的廣泛的支持。
增值稅取代營業稅
十二五稅改規劃中,中國第一大稅種增值稅的改革被認為是最為迫切的。
全國人大預算工作委員會通過幾個月的調研、研討和起草,已將其十二五財政改革和十二五稅制改革方案上報中央。全國人大在報告中著重強調,要消除重復征稅現象,將增值稅擴圍,替代營業稅。
財政部稅政司官員告訴本報,更大的改革是增值稅的擴圍,即把適用營業稅的行業納入到增值稅范圍,用增值稅替代營業稅。
這項旨在消除重復征稅的改革將在十二五有望突破。
由于增值稅的轉型,營業稅的稅負呈現出偏重,營業稅雖然稅率只有5%,但因為針對營業額征收,不抵扣企業人力、原料等成本,所以稅負偏高。在建筑和交通運輸等與固定資產聯系緊密的行業,它不能與增值稅形成一個完整的抵扣鏈條,重復征稅現象更為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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