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押金該交嗎?記者昨天從合肥市物價局了解到,近期涉及的裝修收費問題投訴、咨詢呈增多趨勢。9月25日,家住包河區一小區的劉先生打來電話反映,家里裝潢時與小區的物業公司達成協議,裝修前繳納800元的裝修保證金,物業公司承諾,裝修結束一個月后予以退還。結果情
裝修押金該交嗎?記者昨天從合肥市物價局了解到,近期涉及的裝修收費問題投訴、咨詢呈增多趨勢。9月25日,家住包河區一小區的劉先生打來電話反映,家里裝潢時與小區的物業公司達成協議,裝修前繳納800元的裝修保證金,物業公司承諾,裝修結束一個月后予以退還。結果情況不是這樣。
一個月已經過去了,當劉先生要求物業公司退還保證金時,卻被物業公司告知,要等全部業主裝修結束后才能退還保證金。劉先生認為這極不合理。面對物業如此強硬要求收取的“裝修保證金”,劉先生心中有一個疑問:“物業向業主收取裝修保證金是否合理有據?”
針對此事,記者咨詢物價部門后得知,從2006年起,合肥市就開始“嚴禁物業管理企業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裝修保證金”。而且《合肥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第十二條也明確規定:嚴禁物業管理企業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裝飾裝修保證金。
既然相關部門早已嚴禁物業公司向業主收取“裝修保證金”,為何物業公司還收取該費用呢?記者采訪了一些小區的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他們表示,收取裝修保證金是為了防止業主裝修時破壞公共設施,避免違規施工的出現,如果業主的裝修行為沒有破壞房屋的基礎設施、改變房屋的基本結構,一般裝修結束后裝修保證金會如數返還。
合肥市物價局提醒廣大業主:如果物業公司違反規定收取裝修保證金,業主可以持繳費通知或相關票據去合肥市物價局舉報中心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