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現在城市中的房子不再是以往的個人獨戶建筑房,而是商品類房屋,這里房屋都有一個專門的物業管理公司來對整個小區進行管理,那么用戶們對物業管理方面的了解有多少呢?對物業管理公司有哪些權限是否清楚呢?
一、什么是物業管理?
物業管理是指物業管理經營人受物業所有人的委托,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范,按照合同和契約行使管理權,運用現代管理科學和先進技術,以經濟手段對物業實施統一管理,并為居住者提供高效、周到的服務,使物業發揮最大的使用價值和經濟價值。
二、物業管理的分類
物業管理包括對個人房屋的管理和對公共財產的管理。對個人房屋的管理稱為“特約物業管理”,對公共財產的管理稱為“公共物業管理”。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時,開發商都要求購房人與其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一份《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在購房人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中,都約定有委托事項的范圍,委托事項的范圍無外乎兩項:(1)對購房人房屋的管理;(2)對小區內公共財產的管理。其中,“對購房人房屋的管理”就是特約物業管理,“對小區內公共財產的管理”就是公共物業管理。
以是否成立了業主委員會的標準來劃分,物業管理又可分為:“前期物業管理”和“后期物業管理”。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的物業管理被稱為“前期物業管理”,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后的物業管理被稱為“后期物業管理”。無論是前期物業管理,還是后期物業管理,都各自包含“特約物業管理”和“公共物業管理”。
三、物業管理公司的權利
1、 物業管理公司應當根據有關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小區管理辦法;
2、依照物業管理合同和物業管理辦法對住宅小區實施管理;
3、依照物業管理合同和有關規定收取管理費用;
4、有權制止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
5、有權要求業委會協助管理;
6、有權選聘專營公司(如清潔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擔專項管理業務;
7、可以實行多種經營,以其收益補充小區管理經費。
四、物業管理公司的義務
1、履行物業管理合同,依法經營;
2、接受業委會和住宅小區居民的監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應當提交業委會審議,并經業委會認可;
4、接受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住宅小區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監督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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