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張先生和同學合伙買房,三年后卻因賣房款分配問題與同學鬧得不愉快。記者了解到,時下在限購、限貸的政策下,不少情侶、朋友合伙買房。有律師指出,如此買房,雙方都可能面臨相當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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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剛畢業時,我和一個同學合買了一套30多萬的房子。 ”2008年,張先生和一起租房的同學合買了房子。當時小張拿的錢稍微多了點,房產證上寫了兩個人的名字。轉眼間三年過去,小張打算今年十一結婚,他同學也打算年底回老家工作。兩人考慮把房子賣了,三年中房價翻了一番還多。“我覺得應該按當時投資比例來分房,沒想到我同學說這幾年房子都是他在打理,要求平均分。 ”小張心理覺得不平衡,但當初買房時兩人沒有簽協議。上個月房子賣了64萬,雙方平分了錢,但各自心里都不是滋味。
不僅朋友間會遇到合伙買房帶來的煩心事,情侶之間也可能出現。
小李和女朋友已經談了四年戀愛。上個月的夏季房交會期間,兩人在甘井子區買了一套房子,總價將近100萬元,準備明年交房后結婚。小李此前已買過一套房子,為了能享受首套房三成首付的政策,小李打算將房落到女友一個人名下。“首付大概要30多萬,我家出25萬,但寫她一個人名字我不介意。”小李說,這么做也是為了向女朋友表現出自己的誠意。小李認為沒什么不妥,但小李家人表示不放心,要結婚怎么都好,萬一離婚,房子要怎么分?
哪些細節易發問題
[1] 銀行貸款:多人買房 貸款業務風險大
大連某銀行的相關人士說:“兩個自然人或多人買房,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個人作為‘主貸款人’,其他都屬于‘共同貸款人’,但同樣需繳存貸。 ”這位人士稱,共同買房人一旦發生糾紛,只能先理順法律關系,之后再處理銀行貸款。另外,房產限購政策的出臺,也導致有些人不具備買房資格就找有買房資格的人買房,這樣房產證上不能寫上真正出資人的名字,貸款也不能以他的名義,代買者若有其他想法就麻煩了。
[2] 房屋登記:一證倆主 需考慮“隱形共有權人”
大連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一位工作人員說,一套房產若要登記多個產權人,一般需注明“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表示所有產權人,都對這套房子不分份額地均等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按份共有”指的是必須約定份額。
但即便考慮了份額,其中一人是已婚的,那這人的伴侶作為“隱形共有權人”也對所買房享有權利,相關環節都需這位“隱形共有權人”到場。記者王鷗 實習生賈雲鵬
遼寧律師意見
合伙買房咋規避麻煩?
遼寧青松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金海說,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最好事先以書面形式約定產權比例;也可以去公證處做婚前財產公證,或做財產歸屬約定;還可以在申請產權證的時候,按出資比例,登記為按份共有。
朋友合伙買房應事先做約定。購房者可以進行平等協商,對產權、優先使用權、歸屬權以及繼承權制定明確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