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屋買賣時的注意事項
共有房屋,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體對于一幢在實物上未作區(qū)分的房屋擁有一個所有權。共有分為共有人可自由處分其份額的按份共有和共有人不可自由處分其份額的共同共有。不同的共有形式的房屋的處分條件有所不同。
對共有房屋買賣的理解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都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共同共有人在共有關系存續(xù)期間對共有房屋共同享有
權利、承擔義務,不能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不得分割共有房屋。
但如果是按份共有,各共有人已經明確了共有的份額,則各共有人可在一定限制范圍內處分其份額,當然,這里的份額不是實物上的份額,而應當理解為價值上的份額。
2、共有房屋的買賣,因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又有不同。
按份共有的房屋在大多數(shù)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就可以出賣,只是共有人相對于其他購買人享有優(yōu)先買受權。
共同共有的房屋的出賣則需經過全體共有人一致同意方可進行,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房屋的,一般應認定無效。當然,第三人善意、有償?shù)厝〉迷摲课莸乃袡嗟模瑒t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由此給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失的,由擅自處分共有房屋的人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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