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近年來,隨著房屋交易的日趨頻繁,房產市場上的買賣糾紛不斷,尤其在調控政策頻繁出臺的背景下,房產糾紛更如井噴般涌現。要避免這種糾紛的發生,購房者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要提高警惕,合同中不僅要約定建筑面積、公攤面積誤差,還要約定套內建筑面積誤差。
近年來,隨著房屋交易的日趨頻繁,房產市場上的買賣糾紛不斷,尤其在調控政策頻繁出臺的背景下,房產糾紛更如井噴般涌現。房產市場的交易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現象,比如購房者往往對房子不甚了解,對所需要的手續也不甚了解,如果沒有相關約束,那么掌握信息相對少的一方將面臨眾多問題和糾紛。據調查顯示,六成以上的購房者都曾遇到過房產糾紛。那么如何規避糾紛?
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經常出現的糾紛有以下幾種:
十大糾紛
1.定金糾紛
定金糾紛一直是房產糾紛中非常典型的代表。簽訂合同時定金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才有法律效力,在合同法中適用定金罰則: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定金。因此,對于定金的約定必須全面,尤其是對于定金退回的適用情況要進行明確約定。
2.一房二賣糾紛
所謂一房二賣是指出賣人先后或同時以兩個買賣合同,將同一特定的房屋出賣給兩個不同的買受人,又稱房屋的二重買賣。一房二賣是經常遇到的房產糾紛。規避一房二賣的出現,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防范:第一,購房者要確保定金是交付給房屋所有權人也就是出賣人;第二,查看出賣人的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情況,最好將房屋所有權證書提存;第三,大宗交易最好不要一次性付清;第四,及時做好網簽。
3.二手房買賣中承租人糾紛
很多買賣合同簽訂完之后,往往由于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權,而導致原先的買賣合同無效,由此也造成了一系列的糾紛。購房人在購買房產時要對房屋的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如果有承租人存在,可以要求承租人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
4.房屋質量糾紛
房屋質量糾紛是房屋交付之后購房者經常遇到的問題,質量問題常見的有裂縫、滲漏、墻皮脫落等。房屋出現質量糾紛,有這么幾種解決辦法:第一,可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第二,協商調解;第三,向仲裁機構提起仲裁;第四,借助法律手段,維護自己正當權益。
5.中介費糾紛
通過中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由于種種原因,導致最終合同無法履行,想要回中介費,中介公司卻不退回,索要中介費糾紛也是常見的房產糾紛之一。這種情況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看一下導致合同無法最終履行的原因是否是中介方面的原因引起的。簽訂三方協議時,可以在協議中對中介費的退回情況進行具體的約定,合同適用意思自治原則,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對合同簽訂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6.房屋廣告不實糾紛
廣告是購房者了解房屋的第一手資料,其真實性與準確性會直接影響著購房者的決定,但是當購房者去收房的時候卻往往看到的是另外一種情形,廣告中應該有的假山沒有,美好的綠化環境沒有,公立學校變成私立的了。面對此種情況,購房者購房時,可以將廣告中有的事物寫到合同中去,并約定如果缺失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共有房產單獨處分糾紛
這種糾紛一般出現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下,如果購房者沒有相關經驗,沒有事先進行詳細的調查,不看房產證,沒有相應的警惕性,很可能面臨著合同解除,無法購買房產的法律風險。因此,在購買房產之前,一定要查看房產證,詢問財產是否有共有關系。
8.小產權房買賣糾紛
北京遠郊區存在著大量的小產權房,這種房屋價格較低所以很多人購買,但是買賣這種產權性質的房屋存在著巨大的法律風險。首先,買賣小產權房的行為是法律的禁止性行為,一旦發生糾紛,賣房人如果想要回房產,買賣合同一般情況下會判定無效,而退還房產。因此,小產權房不要買賣交易。北京著名的畫家村存在很多這樣的案例。
9.房屋配套設施不能及時使用糾紛
很多小區在交付業主使用時面臨這樣一個問題,人是入住了,可配套的暖氣、煤氣、水電、寬帶卻不能及時使用。按照法律規定,房屋配套設施(包括水電氣等)通常應在房屋交付時同時具備使用條件。但是,如果未能達到要求,現行法律中并未明確如何承擔違約責任,因此,配套設備不能及時使用,目前主要依據合同約定來追究違約責任。房屋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對于配套設備可以在合同中單列一條款進行約定或者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10.房產買賣中戶口遷出糾紛
很多購房者買了房產之后想把戶口落到所購買的房屋下,卻發現原房主的戶口還在里面,新房主要求將戶口遷出,卻遲遲得不到解決,這樣的戶口遷出糾紛時有發生。戶口的條款在房屋買賣的格式合同中并沒有單獨的一條,因此,需要購房人補充進去或者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在合同中一定要約定戶口遷出的相關問題,以及承擔違約責任情況。合同中有約定才有處罰性和執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