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協議是為確定房屋租賃各方的權利義務而簽訂的合同,房屋租賃合同規定了房屋租賃過程中的各種注意事項及法律規定的必備條款,那么2013年房屋租賃協議范本到底應該怎樣寫呢?本篇文章詳細介紹2013年房屋租賃協議的格式及內容。
2013年房屋租賃協議范本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位于第_____層,共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建筑面積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以____(出讓/劃撥)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經甲方書面同意后,因轉變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年,即從自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免租期及租賃物的交付
租賃物的免租期為___個月,即從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屆滿次日為起租日,由起租日開始計收租金。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將租賃物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賃物及設施的現狀承租。
乙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于租賃期滿之日或提前終止之日將租賃物清掃干凈,搬遷完畢,并將租賃物交還給甲方。如乙方歸還租賃物時不清理雜物,則甲方對清理該雜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租賃費用
1、租賃保證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賃保證金為首月租金的____%,即____幣____元(大寫:___),于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
2、租金
(1)該房屋租金為___幣_____元整。
(2)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3、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按每月每平方米___幣_____元計付。
4、供電增容費
供電增容的手續由甲方負責申辦,因辦理供電增容所需繳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2013年房屋租賃協議的付款方式
租金按_____(月/季/年)結算,由乙方于每______(月/季/年)____日交付給甲方。
租賃期限屆滿,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因本租賃行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并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交還承租的租賃物等本合同所約定的責任后__天內,甲方將向乙方無償退還租賃保證金。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日數乘以欠繳租金總額的____%。
第七條 2013年房屋租賃協議的維修養護責任
乙方在租賃期限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并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乙方對租賃物附屬設計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現,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由_________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八條 2013年房屋租賃協議的保險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負責購買租賃物的保險,乙方負責購買租賃物內乙方的財產及其它必要的保險(包括責任險)。若甲乙各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任分別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2013年房屋租賃協議中的裝修條款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租賃物的轉讓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甲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乙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一條 租賃物的轉租
經甲方書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將租賃物的部分面積轉租,但轉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包括向轉租戶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不因乙方轉租而改變。
如發生轉租行為,乙方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轉租期限不得超過乙方對甲方的承租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