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強化經營性用房租賃稅收管理本報訊(陳西萍 記者 張通)近日,攀枝花市下發《關于強化經營性用房租賃稅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從今年起,該市經營性用房租賃稅收將納入房地產計稅價格批量評估綜合信息系統進行常態化管理,個人房屋出租稅款將按月計算。
據了解,攀枝花市經營性用房租賃稅收管理的征稅對象,為全市所有出租經營性用房的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經營性用房租賃的單位納稅人,按收入查賬征收稅款。個體納稅人按房屋地址登記,參照個體工商戶享受2萬元營業稅起征點政策,以評估金額和申報金額比對計征稅款。
單位、個人對從2013年1月1日至申報期間所擁有的經營性用房租賃涉及的相關稅收進行自查申報。“所謂的經營性房產,不但是指一些商業企業和門市用房,只要用于經營的,哪怕是住宅出租也要繳稅。”攀枝花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對于市民最為關心的個人房屋出租包括住宅出租,由于不再采用按次征收方式,而是參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進行征稅,享受2萬元營業稅起征點政策,個人出租房屋的實際稅負將比原來的最高近40%的稅負率有大幅下降,地稅部門正在根據攀枝花的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征管公告,具體的稅率、計算方法及申報時限不久后將正式公布。
年底前,攀枝花市地稅部門將牽頭建立房地產計稅價格批量評估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并完成房屋租賃信息的采集、審核和錄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