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因出租屋內的燃氣熱水器未裝排氣管,導致租客在洗澡時一氧化碳中毒身亡,近日,江陰法院判決房東李某承擔80%的賠償責任,租客自己承擔20%的責任。
2014年3月起,李某將其農村宅基地房屋出租給王甲與王乙共同居住使用。2014年11月底的一天,王乙被發現因洗澡時一氧化碳中毒死于上述房屋內。經查,出租房內的燃氣熱水器未安裝排氣管。
江陰法院審理認為,李某出租的房屋內安裝的燃氣熱水器未加裝排氣管,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依法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王乙系成年人,應該知道使用燃氣熱水器時應保證使用場所通風良好,王乙對損害的發生也具有一定的過錯。故判決李某承擔80%的賠償責任。
承辦法官提醒廣大業主,房屋出租人將房屋出租從事經營性活動的,有責任保證出租房屋內的設施符合安全及正常使用的條件。在房屋出租時,必須保證房屋內設施符合相關安全條件,否則,發生事故要承擔相應責任。
【法律解讀】
你只是把房子租給客人,你跟房客的關系只是租憑關系而已耶,如果他的死跟你的房子沒直接關系的話,那就沒問題了-最多協助警方提證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