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容易出現的糾紛有哪些
[事件簡述]
宋某自1993年以來一直租賃***公司的兩間樓房經營藥品,1999年3月宋某經**公司同意后將該樓房轉租給張某。但2000年仍是以宋某的名義與***公司簽訂的租賃協議,2000年8月***公司在未通知宋某與張某的情況下,以88000元(國有資產管理局評估價)將該兩間樓房賣給了韓某,韓某將款付清并辦理房產過戶登記手續后,通知宋某、張某搬遷,但張某拒絕搬遷。2001年至2003年,宋某與***公司仍然簽訂了租賃協議,宋某仍將該樓房轉租給張某。韓某以張某、***公司及宋某侵犯財產所有權為由起訴至法院,要求張某反還房屋,宋某和***公司賠償損失。
[案件分析]
該租賃協議是無效的,醫藥公司房屋所有權轉讓后,已無權出租該房屋,宋某在知道房屋被出賣后,一直未主張優先購買權,其已喪失該項權利,故韓某與醫藥公司的房屋買賣合同已成為有效的合同,而醫藥公司與魏某2001年至2003年的租賃協議時無效的。綜上所述,張某與醫藥公司及宋某侵犯了韓某的財產所有權,張某應停止侵權,搬出所占房屋,并賠償韓某的經濟損失。
[知識拓展]
租房容易出現的幾種糾紛類型:
(一)租金違約糾紛
這是房屋租賃中最為常見的糾紛。在房屋租賃時由于沒有書面合同,只有口頭協議,或租賃合同對租金、租期的約定不明確或由于市場行情的變化,出租方與承租方出現糾紛。有的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要求房屋租賃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拒不付款,房屋租賃出租人要求終止合同,承租人不愿意搬出。
(二)損害賠償糾紛
房屋租賃關系中的損害賠償糾紛同其他法律關系中的損害賠償一樣,主要是由侵權行為引起的。常見的有以下幾種:
(1)房屋損壞賠償糾紛 這多數是房屋租賃承租人在裝修或者使用過程中由于自己的過錯致使房地產受到損毀,也有是房屋租賃出租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致使出租房屋損毀的,出租人與承租人在房屋損壞責任上產生糾紛。
(2)人身財物損害賠償糾紛 由于房屋租賃出租房的質量問題,或者由于出租人的防護措施不當,造成承租人人身、財物損害的,對于出租人是否承擔責任,責任有多大而產生分歧。
(3)房屋租賃房屋共有人的合法權益損害糾紛 房屋共有人對所屬房屋享有共同的權利(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而將房地產出租,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權益。
(4)裝修費用糾紛 房屋租賃關系特別是用于經營的房屋租賃關系建立后,經常會在承租人裝修房屋時發生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這其中就涉及到尚未攤銷的裝修費用的處置糾紛。
(三)房屋租賃期間出售的優先權糾紛
《房屋租賃條例》規定:房屋在租賃期間出售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合同法》也有此類規定。而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出租人往往忽視這一優先權的法律規定,有的是故意剝奪承租人的這種優先權,因而產生糾紛。出租人違反這一法律規定出售房地產的行為依法可確認為無效。
(四)轉租糾紛
現行法律法規允許房地產轉租,然而這方面的糾紛也不少,有的是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轉租,有的是層層轉租,主體混亂;有的是轉租期限遠遠超過原承租期限,造成連環糾紛;有的甚至收取轉租費后逃之夭夭。在實踐中,有的房屋租賃出租人對未經同意的轉租眼開眼閉,認為只要能收到租金就可,這種做法到頭來只能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
(五)變更房屋用途糾紛
一般情況下是住戶未征得業主同意擅自將原出租房改建使用或改變原議定好的用途,對房屋的損害比較大和甚至威脅到戶主的人身安全,而房屋租賃承租人又認為自己付了租金有支配權,引發了許多糾紛。
(六)單面解除合同糾紛
房屋租賃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單方面解除合同,一般情況下是出于無奈,但也有一些當事人為了更大的利益寧可損失較小的利益而故意單方面毀約解除合同。
以上是滬律網小編為您提供的租房容易出現的糾紛類型,如需了解更多,請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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