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網上信息顯示,本市現有30家具備從事租賃代理資格的中介機構,比5月底時增加了4家,但這還不能完全體現押房抬租現象對市場的沖擊。一家從事租賃代理業務的大型中介目前房屋租賃成交量中的押房比例已達到了30%,而像中天置地這樣中等規模的中介押房比例更高,安貞店的經紀人呂女士、李先生均表示:“我們這兒的出租房源基本都是靠租賃代理收來的,屬于獨家占有。”
“我是堅決反對租賃代理這種扭曲的中介代理方式,我還時常提醒身邊的朋友,不要輕易把房子交給中介出租。”中國房地產經紀人聯盟秘書長陳云峰認為,中介在操作押房時有越權之嫌:顧名思義,中介機構的作用應該是為房屋的租賃提供信息平臺,在提供服務時不應有意傾向于交易中的任何一方;而目前押房造成壟斷房源事實的做法,其本質是中介在為自己謀利,把從市場中收集的房源加價出租,使自己成為供求雙方之外,影響市場價格的第三種力量,并最終干擾了市場價格的平衡。這顯然脫離了經紀機構設立的初衷。
按照經濟學的觀點,壟斷、信息不對稱等因素都會造成市場失靈,而這恰是如今一些中介公司賴以生存的法寶。陳云峰強調,為今之計,只有主管部門果斷出手,方能平息目前房屋租賃市場上的種種亂象。
截至目前,本市對于租賃管理的約束仍限于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5月末發布的《房屋租賃代理注意事項》,其中明確,房地產經紀機構將收到的房租、押金存入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通過這個租金賬戶向出租人支付房租。這一規定設置的目的是避免中介機構攜款潛逃、吃差價等違規行為的泛濫,但它并沒有涉及租金賬戶的具體辦理和使用方法,對各家中介仍不具有強制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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