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我去年購買一套商品房,購買時僅簽定了一份民間合同(合同一式兩份),此房為集資房。現在僅簽訂民間合同(開發商一直推延簽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但交房時間已推遲一年(合約上寫一年交房). 并且無質量檢測單位證明及測量單位相關證明,現開發商要求交尾款交房(仍沒簽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商通知12月底之前要交完尾款,否則要罰款,開發商通知房屋面積超出之前民間合同,超出數在3平方以上.并要求補款. 請問,我應該如何處理,才能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律師認為:開發商存在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行為,如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開發商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對不按期交房及過分超面積的行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返還所交房款并請求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