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折舊,是指房產在使用時間內損耗的價值。計算時通常采用直減法(使用年限法,定額折舊法),將房產應提取的數額,按使用年限分配。其公式如下:房產每年折舊額=[房產原值(計價時的凈值)—殘余價值+清理費用]/房產預計使用年限(尚能使用年限)。
房屋耐用年限,是指房屋按其設計功能能正常使用的年限。以主體結構確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級:一級耐久年限100年以上,適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層建筑。二級耐久年限50至100年,適用于一般性建筑。三級耐久年限25至50年,適用于次要的建筑。四級耐久年限15年以下,適用于臨時性建筑。
房屋修繕,是指對已建成的房屋進行拆改、翻修和維護,以保障房屋的住用安全,保持和提高房屋的完好程度與使用功能。
房屋完好率,是指完好房屋和基本完好房屋建筑面積與全部房屋建筑面積之比。計算公式:房屋完好率=(完好房屋建筑面積+基本完好房屋建筑面積)÷房屋建筑總面積×100%。
保修期,是指物業開發建設單位在物業交付使用后,對業主承擔保修責任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