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質量糾紛的取證及審查
審查證言應當考慮涉及建筑缺陷的有關事實,并且考慮缺陷的調查人和評估人的可信程度。如果證人是業主或不動產的使用人,應當審查他們什么時候第一次發現了問題的存在,發現時候的缺陷程度,采取了何種措施彌補這些缺陷。因為一些明顯的缺陷是由于缺乏適當的保養或者濫用造成的,詢問的問題應著重在這方面。進一步,應審查業主在竣工以后所作的改造。很多缺陷是業主在購買以后進行的改造造成的。
在建筑工程缺陷索賠中,專家的作用非常重要。在建筑缺陷索賠中,專家通常進行調查,對缺陷原因進行評估;推薦修補辦法;確定維修費用。通常要求專家確定設計、安裝、和完成產品和設備安裝所需要的細心標準。例如,經常要求專家對工程師的設計是否符合設計師的細心標準加以評估確定。這些方面可以質詢的問題很多,比如技術、經驗、和專家的細心程度。
1、 改進設計是否低于設計時的標準,如果是,具體哪些方面低?
2、 施工和工藝是否低于施工時應具備的標準,如果是,具體哪些方面低?
3、 所用材料是否低于類似系統中的材料使用標準?
調查的性質、規模和范圍對于專家判定缺陷原因是至關重要的。如果調查只是初步的和有限的,則專家就沒有充分的資料數據判斷缺陷的原因。調查應當由與專家一起工作的工作人員進行,而不是提供證言的專家進行。調查人員采用的憑證和程序是很重要的。在某些工程項目中,調查司空見慣,已經成了例行公事。這些程式化的調查一般是可以信賴的,但也可能對一些細節缺乏注意。
對專家得出質量缺陷及其原因之間的因果關系的結論要加以質證。缺陷的發生可能是因為產品設計的不正確,設備的設計不正確,指定在設備中應用的產品不適當;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