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臺區四方面入手做好綠化隔離帶拆遷安置糾紛調處
來源:豐臺區人民政府網站日期:2007-10-10
綠化隔離地區是北京城市總體規劃的有機組成部分,綠化隔離地區規劃面積約240平方公里,涉及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昌平、大興六個區的26個鄉鎮和4個農場。目前全市綠化隔離地區建設在豐臺已經進入攻堅階段,其中焦點問題就是滯留戶的拆遷安置問題,綠隔建設和新村建設涉及到綠隔規劃地區眾多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的收回,會產生大量失地農民,如果失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維護,將會釀成重大的社會問題。司法所作為鄉(鎮)政府綠化隔離建設指揮辦公室主要成員部門,著重從四個方面參與綠化隔離建設工作,做好由此引發的拆遷安置糾紛調處工作。一是加強調解。司法所主要負責調處綠化隔離地區滯留戶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等拆遷單位的拆遷安置糾紛,調解過程最大限度的滿足搬遷農民的合理合法要求,達成拆遷安置協議,減少強收、強拆。首先加強走訪,例如花鄉司法所對黃土崗村9位滯留戶進行挨戶走訪,了解滯留戶情緒心態,為上級部門最終決策提供第一手資料;其次注重協商,司法所組織滯留戶和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反復協商,對宅基地面積及地上物評估、補償安置方案等問題重點磋商;最后靈活調解,在這類糾紛中注重直接調解和間接調解相結合、個別調解和全面宣傳相結合等,盡量避免激化矛盾、全力緩解矛盾、力求解決矛盾,為推進綠隔建設減少阻力。二是規范程序。積極協助政府推進綠化隔離地區建設,為鄉鎮政府提供法律意見,進一步協助監督規范滯留戶強收、強拆工作程序。司法所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的規定對宅基地強收申請、受理、送達、備案、決定等程序提供合理性建議;配合區法制辦、鄉人大、鄉建委等部門完善綠化隔離帶建設意見;指導有關村村民代表大會通過村拆遷安置辦法;對達不成拆遷安置協議的滯留戶,加大前期調解力度。三是宣傳到位。綠化隔離建設是北京市特色工作,政策色彩濃厚,司法所對滯留戶大力宣傳綠化隔離建設政策,強調拆遷政策的前后一致性;對村集體經濟組織著重宣講《物權法》、《土地管理法》,提高農村物權保護意識和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意識;堅持入戶宣傳,宣傳與調解相結合。四是做好復議和應訴準備。在綠化隔離建設工作中,鄉政府是宅基地強收決定主體,行為有可能被滯留戶提起復議或訴訟。司法所從強制收回申請到強制收回決定全程參與,一方面確保鄉政府在綠隔工作中的行政行為合理合法,另一方面做好證據收集工作,為鄉政府決定被復議和起訴做好充分準備,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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