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先生夫婦經過多年打拼終于買了一處棲身之所,哪知高興還沒幾天,中介工作人員便告知他們將上家房東的房產證弄丟了。這下房子不能過戶,董先生夫婦面對房東的催繳,銀行的不發放貸款,急得向熱鍋上的螞蟻,和中介交涉卻一直沒有結果。
董先生夫妻是外來打工者,去年終于在打拼數年之后,換來了安家的基礎。去年7月,兩人物色了一家房產中介公司,為其購買一套二手房屋。很快董先生夫婦便相中了一套二手房屋,房屋價值約191萬元,在中介的幫助下,董先生夫婦和房東、中介簽訂了買賣合同,合同中約定,2015年12月31日前過戶完畢。并同時向中介公司支付了中介雇傭金5000元。此后,董先生夫婦便向房東支付了首付61萬元房款,并在房屋中簡單的裝修后便住了進去。
之后董先生便開始向銀行辦理貸款,希望能付完房屋剩下的余款。但讓夫妻兩沒有想到的是,他們準備向銀行貸款之時,中介的工作人員卻突然告知,由于他們的疏忽,將上家房東的房產證弄丟了。這樣一來董先生夫婦貸款便不能向銀行申請。這還不是最煩心的,上家房東不停地向他們催款。再這么拖下去,董先生夫婦的房產就要落空了,夫妻兩的心理都不是個滋味。
董先生妻子說:“這首付是和丈夫辛苦打拼下來的錢。事情發生后便立即向中介法務部商量解決,但他們法務部一天一個人,一直說在幫我們解決問題,但是一直未曾有結果。現在房東催著可緊了,如果再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交付房款,房東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可是房產證補辦最快也要45天,我們怎么來的急。”
面對日益高漲的房價,董先生夫婦真是心急如焚。
面對董先生夫婦的無奈,中介公司表示自己的員工確實有錯誤,目前上家房東已經在積極補辦房產證,預計今年20號左右能夠補辦完成。由于自己的疏忽,他們愿意給董先生經濟補償金。
并且中介公司已向董先生提出相應的方案:“中介公司愿意承擔從12月3日開始,一直到新的產證拿到位置的130萬尾款利息,當作補償。”但董先生夫婦與中介公司一直未達成協議。
此事仍在繼續發酵中,事情還未得到解決。
本案件中暗藏兩層法律關系:
首先,客戶與中介公司之間委托客戶關系。
中介公司有保護客戶重要資料的義務,中介公司應當為自己的失職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其次,中介公司應當對自己的失職行為而造成他人的損害承擔相應的侵權賠償的責任。
上海房產律師指出:本案件中,由于中介工作人員的疏忽導致董先生夫婦無法辦理房產過戶,以及銀行貸款,因而導致董先生夫婦無法依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產生違約賠償的責任。以及,若因以上原因,造成賣家收回房屋,董先生夫婦買房意愿完全落空,而造成的重大損失,中介公司理應賠付董先生夫婦相應的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