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已購公房的贈與規定
1.已售公房的贈與必須征得購房時同住人的同意;
2.贈與合同應當公證;
3.受贈人為購房時同住人或法定繼承人的,受贈人申請變更登記時,按購房時售價的1%交納變更登記費。
4、受贈人為購房時非同住人或法定繼承人之外的,按上海市職工所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有關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5.變更登記為境內居民的,在交納了土地收益金或出讓金后,頒發(內銷)綠色房地產權證;需變更登記為境外居民的,必須交納土地出讓金后才能申請變更登記,頒發外銷綠色房地產權證;變更登記按規定不需要交納土地收益金或出讓金的,頒發黃色房地產權證,并仍在權證附記欄內注明“公房出售,完全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