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改房上市條件
1、經濟適用房、集資房、合作建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之日起,在三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2、房改房上市交易須提供產權人配偶、同住成年人同意上市出售的書面意見(產權人配偶、同住成年人本人持身份證到產權中心簽署書面意見)。
3、學校房改房轉讓時,須提交學校及學校上級主管部門同意該房屋上市交易的書面證明;部隊房改房轉讓的,須提交部隊出具的該房屋不屬于封閉軍事管理區且同意其上市交易的書面證明;公安系統房改房轉讓的,須提交公安部門同意其上市交易的書面證明。
二、買賣流程
查檔、測繪——交稅——權屬轉移登記——領證
三、稅費繳納標準
1、交易手續費:6元/平方米
2、登記費:住宅80元/宗、非住宅100元/宗
3、工本費:10元/本、印花稅:5元/本
4、契稅:普宅1.5%、非宅3%
5、營業稅及地主教育費附加:房屋市價的5.55%
個人購買并居住超過五年的普通住宅、自建自用住宅,銷售時免征營業稅;非住宅、個人購買并居住超過五年的非普通住宅,銷售時按差額征收營業稅;單位銷售房屋按差額征收營業稅
6、個人所得稅:成交價的2%
具備個人所得稅免稅條件的可以申請免稅
7、產權轉移合同印花稅:
買方:成交價的0.05%
賣方:成交價的0.05%
8、防洪費:成交價的0.1%
9、土地增值稅:成交價的1%
個人轉讓居住在5年以下非普通住宅按住房轉讓收入1%計征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