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是二手房按揭貸款的一種方式,是建設銀行向購買已在我行辦理按揭貸款但貸款本息尚未還清且《土地房屋權證》已辦妥的二手房的個人客戶發放的貸款。
一、貸款用途
用于支付二手房購房款。
二、貸款對象
年滿十八周歲至六十周歲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三、貸款條件
1、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證件;
2、借款人已賣房人簽訂合法有效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或購房意向書,有所購房產總價款30%以上的自有資金;
3、借款人有穩定、合法的收入來源,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能夠提供建行認可的擔保;
5、借款人在建行開立存款帳戶(或辦理龍卡);
6、建設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最高為所購二手房總價款的70%,但單筆貸款金額最高為150萬元。
五、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最長為20年。
六、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和建行有關規定執行。
七、借款人應提供的資料
?。ń杩钊藨獙λ峁┵Y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完全責任)
1、借款申請書(一式兩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已婚者應當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和配偶的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3、證明借款人具有還款來源、還款能力的資信材料,如薪資證明、納稅單、銀行存折(單)、有價證券、投資證明、擁有其他財產的證明;
4、或意向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5、房產的評估報告書;
6、提供其它抵(質)押作為階段性擔保的,提交抵押物或質押財產清單、權屬證明文件,有權處分人包括配偶同意抵押或質押的書面聲明。
八、貸款辦理程序
1、經建行同意,賣房人(原按揭借款人)與買方(二手房按揭借款申請人)進行房產交易,簽訂購房合同或意向書;
2、向建行提出貸款申請,并提交相關資料;
3、建行對借款人進行資信調查、審查后,通知借款人審查結果。建行同意貸款的,與借款人、擔保人簽訂合同,與賣方簽訂《樓宇按揭借款補充合同》,賣方將貸款金額不足償還賣方尚欠貸款本息的差額部分清償。
4、借款人委托建行與賣方辦理房產交易過戶、抵押登記、房產保險等手續;
5、建行取得《土地房屋他項權證》后,將貸款資金劃入賣方在原貸款網點的按揭貸款帳戶及相關帳戶,用于償還賣方所欠按揭貸款本息,剩余款項再劃入賣方在建行開立的帳戶。
6、借款人按期償還貸款。
☆需辦理抵押登記、房產保險等手續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九、還款事項
同樓宇按揭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