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誰申請辦理?
申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的主體為用地批準文件記載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人。
申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登記的主體為用地批準文件記載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人。
2、申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要提交什么材料?
申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用地的文件等權屬來源材料;
(4)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以及宗地界址點坐標等有關不動產界址、面積等材料;
(5)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申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首次登記,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不動產權屬證書;
(4)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材料;
(5)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房屋平面圖以及宗地界址點坐標等有關不動產界址、面積等材料;
(6)建設工程已竣工的材料;
(7)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3、不動產登記機構的審查要點
不動產登記機構在審核過程中應注意以下要點:
申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的:
(1)是否已依法取得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
(2)不動產登記申請書、權屬來源材料等記載的主體是否一致;
(3)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資料是否齊全、規范,權籍調查表記載的權利人、權利類型及其性質等是否準確,宗地圖、界址坐標、面積等是否符合要求;
(4)是否已按規定進行公告;
(5)其他審查事項。
申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首次登記的:
(1)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是否已登記。已登記的,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主體與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材料、建設工程竣工材料等記載的權利主體是否一致;未登記的,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材料、建設工程竣工材料等記載的主體是否與土地權屬來源材料記載的主體一致;
(2)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是否提交了符合規劃、已竣工的材料;
(3)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資料是否齊全、規范,權籍調查表記載的權利人、權利類型及其性質等是否準確,宗地圖和房屋平面圖、界址坐標、面積等是否符合要求;
(4)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被查封,申請人與被執行人一致的,不影響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首次登記;
(5)是否已按規定進行實地查看;
(6)是否已按規定進行公告;
(7)其他審查事項。
不存在不予登記情形的,記載不動產登記簿后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