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機構:
該項業務已部分實行事權下放,具體到以下機構辦理:
1、位于荔灣區行政區域內的房地產,到浣花路浣南街5號辦理,電話:81503275。
2、位于海珠區行政區域范圍內的房地產,到海珠區寶崗路65號辦理,電話:34380281。
3、位于天河區行政區域范圍內的房地產,到天河區中山大道東方三路29號辦理,電話:85643022。
4、位于黃埔區行政區域范圍內的房地產,到黃埔區泰景中街103號辦理,電話:82394681。
5、位于越秀區行政區域范圍內的房地產,到珠江新城華就路31號辦理,咨詢電話:37585492。
6、位于白云區行政區域范圍內的房地產,在白云區辦理。
二、繳交資料:
1、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房地產測繪附圖(申請人數+1份,原件)
3、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1) 房地產權證
(2) 房地產共有權證
(3) 國有土地使用證
(4) 房地產權權屬證明書
(5) 他項權證(原產權帶抵押的)
4、房屋報建文件(原件):
(1)建設工程許可證
(2)報建審核意見書
(3)經規劃驗收的竣工圖紙(如沒有竣工圖的,可提供報建圖)
(4)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5)同意改變規劃的規劃文件及附圖(申請辦理變更規劃情況的)
(6)處理違章通知書及罰款收據(有違章建筑的)
(7)合建合作合同(合建合作開發的)
5、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發票(屬有償取得的土地)(提交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校對;發票提供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6、身份證明:
(1) 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身份證明包括:工商登記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經蓋公章認證的復印件)
(2)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或軍官證或護照或其它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校對)
(3)委托辦理的身份證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委托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校對)
(具體的身份證明和委托書格式要求請看《關于身份證明、委托書提交格式的說明》單張)
7、公安部門門牌證明(門牌已變更的)(原件)
說明:列明新舊地址對照并加蓋戶口專用章的門牌變更證明
8、變更后的身份證證明(身份證資料變更的)
8、區局關于辦理變更登記的意見(房屋曾代管或經租的)
9、原產權有抵押權人的且不改變抵押價值的,需提供抵押權人同意變更的證明、10、他項權登記申請書、抵押權人的身份資料
11、撤管通知書和發還證明(房屋曾代管或經租的)(原件)
12、其它經業務受理部門預審后確認需要繳交的資料
三、辦理期限:
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領取《房地產交易登記受理回執》之日起計算:
1、屬房屋地址、權屬人身份證號碼變更的:1個工作日。
2、屬其他事項變更的:30個工作日。
3、合并辦理其它登記種類業務的工作日也相應延長,具體以受理回執標示的工作期限為準。
四、收費標準:
費用名稱 收費標準 收費依據
房屋登記費 住房:單位登記80元/件
個人登記50元/件
非住房:550元/件
每增加一本證書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費。
經濟適用住房減半收取。
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門牌號碼變更、權利人名稱變更而申請的變更登記減半收取。
三改企業產權變更登記收取工本費10元/本。 穗價〔2008〕249號
穗價〔2008〕174號
粵價〔2008〕169號
發改價格〔2008〕942號
粵價〔2002〕116號
穗價〔2003〕104號
穗價函〔2003〕387號
權證印花稅 5元/本 收費依據以財稅部門文件規定為準
五、領證方式:
1、權利人自行領證:權利人持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及《房地產交易登記受理回執》(原件)到領證窗口領證。
2、合法代理人領證:合法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及《房地產交易登記受理回執》(原件)到領證窗口領證。
3、如辦理業務申請時提交的是手寫委托書,領證時必須提供產權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房地產交易登記受理回執》(原件)到領證窗口領證。
4、領證時請仔細核對領取的產權證明文件。
六、查詢方式:
1、交易登記中心咨詢電話:020-37585492
2、自助查詢電話:16842688
七、投訴:
廣州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投訴電話:020-37585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