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法律和政策證明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房產公證,是一項常見的公證業務,隨著我國房地產業的興起,房產公證的業務正在不斷拓展。目前幾項主要的房產公證包括:房地產合作開發合同、房地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商品房預售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房地產買賣合同、房地產租賃合同、房地產抵押〈按揭)合同、房地產轉讓合同、房地產互換(置換)合同、房屋贈與、房產繼承、房產分割(析產)合同、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確認房屋產權等公證。
由于我國的房地產業興起不久,國家調整這類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正在不斷完善,各地區根據本地的情況也在制訂不少涉及房地產的政策;國家制定的涉及房地產的法律、法規,各地制訂的地方性法規、政策都是辦理房產公證的依據。
房產公證由房產所在地或房產合同當事人一方所在地或房產合同簽訂地的公證處受理。
由于房產公證事項不同,要求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也不盡相同,但一般應包括如下各項:
(1)當事人各方的身份證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護照等;法人提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
(2)涉及房地產開發的,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明、國家有關機關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
(3)涉及房地產預售、銷售的,提交房地產預售、銷售許可證等。
(4)涉及房地產權屬轉移的,提交房地產所有權證明。
(5)涉及房地產擔保的,提交房地產所有權及使用權證明。
當事人申辦房產公證時,應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當地的地方性法規、政策,并按公證員的要求提供與公證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
如需了解更多房產公證的相關內容,小編推薦:
申請房產登記需要公證嗎?
房產公證需要什么材料
房產公證書范本實例及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