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贈與條件
房屋贈與是指一方(贈與人)自愿將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受贈人),并且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房屋贈與一定要符合一定條件才可以進行,因為不是任何人都有權利贈送房屋的,具體的條件為:
1、贈與人必須是房產的所有人,同時也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贈與的房產必須具有合法的相關權屬證件,且不存在產權糾紛;
3、贈與人和受增人均屬于自愿,有書面贈與協(xié)議(合同),并辦理公證;
4、房產贈與必須經過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審核,并且辦理產權過戶等手續(xù);
5、受增人必須依照有關規(guī)定繳納稅、費;
6、不得為逃避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如債務履行、支付勞動報酬等而設定贈與;也不得為規(guī)避法規(guī)管理,如繳納稅費等而設立贈與。
總之,房地產贈與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二、房屋贈與流程
如果房屋贈與人符合上述贈與條件,那贈與雙方便可以按程序辦理贈與手續(xù)了,我國法律對此也作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具體步驟為:
1、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按規(guī)定,房屋贈與一定要采用書面形式。
2、房屋贈與的當事人(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按規(guī)定繳納有關契稅。
3、辦理公證。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規(guī)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
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xù)。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下列證件:
(1)申請書;
(2)身份證件;
(3)原房地產產權證;
(4)贈與書及公證書;
(5)契稅收據。
5、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里的交付以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準。
三、房屋贈與所需材料
由于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所以贈與人和受贈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申請辦理,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贈與人和受贈人的身份證、戶口本,以及贈與人的婚姻狀況證明(如結婚證、夫妻關系證明書、離婚、喪偶等證明,贈與人未婚的,應在公證員面前發(fā)表未婚聲明);
2、贈與財產為共同財產的,由共有人作為共同贈與人親自到公證處申請辦理,或簽署同意贈與聲明書;
3、贈與財產的權利憑證,如房地產證,存款憑證,股票等;
4、贈與合同;
5、贈與合同中,如有關于贈與人與受贈人親屬關系的表述,應提供相應親屬關系證明;
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公證處盡可能的列明辦理此項公證所需證明資料,但不排除承辦公證員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資料,不明之處可以咨詢承辦公證員,并以承辦公證員要求提供的為準)。
有人愿意贈送房屋對于受贈人來說無疑是“天上掉餡餅”的大好事兒,畢竟“餡餅”不常有,即使掉也不見得能砸到受贈人頭上,所以若真的遇到受贈房屋的時候一定要清楚的了解贈與的手續(xù)該怎么辦理。謹防因沒辦好手續(xù)而導致贈與失敗,猶如“煮熟的鴨子”般,還要注意贈與人是否有反悔傾向。當然了若贈與人在贈與時自己的情況發(fā)生了重大的變化的話也是可以反悔的,畢竟房子又不是個小物件,人家也需要考慮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