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購的期房可以轉讓嗎?
買房子是件大事,可也有變卦的時候:到外地工作、看上另外的好房、要出國啦或發現購買的房子不如原來想象的那么好,想出手,或者資金緊張想“套現”等等,要把新買的房轉讓出去。可房子畢竟不是一般的商品,不知道該怎樣進行轉讓?而最頭痛的事是自己的房子是非曲直按揭買的房,不知能否一并把貸款轉給下家?
這里,首先要弄清楚允許預售商品房轉讓的前提條件:
開發商與買房人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在有效期內;
商品房預售合同已經生效交辦理了預售登記或交易手續、交清了相關的稅費
在預售房屋還沒有實際交付之前;
轉讓行為符合當地有關法規、政策,沒有違法行為。
只要符合了上述四項規定,就可以辦理預售轉讓手續了。
根據《重慶市房地產轉讓辦法》的有關規定,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后,預購人需轉讓預售商品房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1)尚未付清預售商品房總價款的,預購人應當在征得房地產開發企業同意后,與受讓人訂立預售商品房轉讓的合同;
(2)已經付清預售商品房總價款的,預購人可以與受讓人訂立預售商品房轉讓的合同,并書面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
在此應注意的是,如果你是貸款買房的,也視為付清了總房款。實踐中,預售商品房轉讓的合同一般為“合同權益轉讓書”。
另外,轉讓預售商品房,預售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預售商品房轉讓的當事人雙方應當在預售商品房轉讓的合同生效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讓合同的登記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