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金融產品形式日益多樣與復雜,一筆抵押登記往往涉及多種合同,而繁多的抵押登記材料審核起來常常需要很長時間。
以一筆小微企業擔保業務為例,企業要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擔保公司與銀行簽訂《保證合同》,擔保公司與企業簽訂《委托保證合同》,擔保公司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還要與企業簽訂《抵押合同》,一筆抵押登記業務至少涉及4種合同。
要做到既方便當事人辦理抵押登記業務,又能提高房屋抵押登記工作效率,惟有從簡化抵押登記程序入手。為此,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相關負責人在接受《中國建設報·中國住房》記者采訪時稱:“自今年3月1日起,北京市將在全市范圍內推行統一的房屋登記專用的抵押登記簡版合同(以下簡稱簡版合同)。抵押當事人在申請抵押登記時,只需提交抵押登記簡版合同,可不再提交借款、抵押、擔保等合同。”
記者隨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推行房屋抵押登記簡版合同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看見,簡版合同內容包括抵押當事人的相關信息以及房屋的坐落、主債權金額等,簡單易懂,且合同中明確注明為抵押登記專用的主債權及抵押合同,不替代當事人雙方訂立的其他民事合同,對其他民事合同也不產生相關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