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有些小區經常會發生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糾紛,有很多時候,糾紛發生的主要原因是沒有分清楚雙方的職責、責任有哪些?物業管理公司有其主要的崗位職責,業主也有其須承擔的維修職責,下面小編和您一起來看下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的責任如何劃分?
物業管理公司應承擔的主要責任有:
1、物業維修管理。
物業管理公司應當按照國家對物業管理的標準,對其經營管理的物業進行維修和技術管理,包括對房屋安全與質量的管理、對房屋維修技術的管理以及對房屋維修施工的管理;
2、物業設備的管理。
需要管理的物業設備主要有給排水設備、燃氣設備、供暖設備和通風設備、電氣設備等;
3、物業環境管理。
物業管理公司有義務對住宅小區的環境進行管理,使其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具體包括污染防治、環境保潔、環境綠化等;
4、物業管理安全。
物業公司應當采取各種措施,保障業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財產安全,對小區的治安進行管理,對小區的消防安全進行管理以及對出入小區的車輛與人員進行管理。
小區業主的責任劃分:
根據“誰所有誰管理”的原則,業主對其所有的物業應承擔維護責任;其他設施、設備依情況不同而不同:
①房屋的室內部分,即戶門以內的部位和設備,包括水、電、氣戶表以內的管線和由業主負責維修的部分如自用陽臺,除自己維修外,業主也可委托有關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專業維修人員代修;
②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維修的部分為: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即房屋的外墻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主體公用設施;
③由市政公用單位負責維修的部分為:住宅區內的水、電、煤氣、通訊等管線的維修養護,由有關供水、供氣及通訊單位負責,維修養護費也由其支付。但是物業管理公司與上述有關單位另有約定的,按雙方約定確定維修責任。
維修責任的承擔:
①業主未履行其維修責任,致使房屋及附屬設施已經或者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物業管理委員會可授權物業管理公司進行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造成損失的,由業主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②人為造成公用設施損壞的,由損壞者負責修復,恢復原狀,不能修復或造成其他損失的,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另外,小區內的其他地區責任劃分有些既不屬于物業管理公司,也不屬于業主,具體有哪些?請看下文介紹:
1、居住小區內其他設施管理職責
居住小區內供氣(包括煤氣、天然氣)、電話、路燈及相關設備、設施、管線等,均分別由供氣企業、電信和路燈管理部門各自負責維護、管理。
2、居住小區內綠化管理職責
居住小區內綠化的規劃設計、建設施工、施工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由園林綠化部門負責;樹木、花草、綠地等的日常養護和管理,可由園林綠化部門委托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托的,應當接受園林綠化部門的業務指導。
3、居住小區內的交通安全管理職責
居住小區規劃紅線內的機動車停車場(庫)、非機動車存車處等交通設施,均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維護、管理;發生交通事故或發現交通違章,報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設立收費停車場,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核批準。
4、居住小區內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供水管網及管網上設置的地下式消防井、消火栓等消防設施,由供水部門負責維護、管理,公安消防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高、低壓消防供水系統,包括泵房、管道、室內消防栓以及防火門、輕便滅火器材、消防通道等,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維修、管理,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