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后發現房頂漏水,當時通知物業請房地產商維修。直到上周房產商才派人來維修,結果因為涉及到我樓上用戶的平臺,樓上用戶想要有押金保證他的平臺可以恢復到原樣才同意維修,而房地產商不愿意交押金而暫停維修。請問出現這樣的情況,我應該找哪些部門來督促房地產商繼續維修?是否可以申請包括實際損失賠償和精神損失賠償?
回復:開發商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有維修義務,你可以追究其違約責任,要求賠償損失。
入住后發現房頂漏水,當時通知物業請房地產商維修。直到上周房產商才派人來維修,結果因為涉及到我樓上用戶的平臺,樓上用戶想要有押金保證他的平臺可以恢復到原樣才同意維修,而房地產商不愿意交押金而暫停維修。請問出現這樣的情況,我應該找哪些部門來督促房地產商繼續維修?是否可以申請包括實際損失賠償和精神損失賠償?
回復:開發商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有維修義務,你可以追究其違約責任,要求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