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購房合同或物業合同明文禁止———
“北京風沙這么大,不封陽臺,剛晾的衣服轉眼就臟了。” 不久前,羅女士在北四環外買了一處高端住宅。雖然買的是精裝修房子,但羅女士還是準備再找人把陽臺封上。
風沙大、不隔音、容易有安全隱患,所以封陽臺成為北京許多買房人的呼聲。而此時,買房人往往會遇到來自開發商的反對意見。
●開發商對封陽臺說“不”
得知羅女士計劃封陽臺,樓盤銷售人員立刻告訴羅女士不能封陽臺,理由是“封陽臺影響整個樓座外立面的美觀”。羅女士告訴《廣廈時代》,社區內許多業主都想封陽臺,“能不能聯合大家一起向開發商提出?”
我們以買房人的身份咨詢了樓盤銷售人員,售樓員表示,“即使全部業主都要封陽臺,開發商也反對。一旦封陽臺,整個樓座的視覺效果就極容易被破壞了。我們樓盤一大亮點就是現在歐式風格的設計。”
“業主要封陽臺,而開發商不同意,這是近年來住宅銷售中曝光度較高的一個問題。”一位地產項目營銷總監對我們說,就在北四環、北五環附近樓盤的業主論壇上,都可以看到許多業主要求封陽臺,而許多開發商、物業的反對理由就是影響樓座或小區美觀。
同樣的看法甚至也存在于業主中間。“眾口難調。”一位業內人士這樣說,“也正因為全體業主難以達成一致意見,開發商為了維護品牌形象和長遠的銷售業績,就更有了反對業主自行封陽臺的底氣。”現在一些新樓盤常見的情況是,要封陽臺,必須有全體業主的同意;全體業主同意后,又得由開發商統一施工;如果有業主不同意開發商的施工方案,又會出現新的爭議,甚至使業主出現分化。這樣一來,封陽臺的事情往往就被拖了下來。
●只有合同才能給封陽臺亮紅燈
“房子是我們自己的財產,陽臺也是自家的,憑什么不能封?”開發商越是反對,越讓許多業主心生不滿。
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旭在接受我們采訪時表示,依照《物權法》的規定,業主在購房后,在不妨礙他人利益的情況下,對自己的房子做出相關處置是可以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開發商無權反對業主封陽臺。”
陳旭同時提醒買房人需要注意的是,和開發商出現分歧時,業主應首先確認購房合同或物業合同中是否對封陽臺有過約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確禁止封陽臺的條款,那么在雙方對該條款做出修改前,業主是不能封陽臺的。
●業主不宜自行其是
如果合同中已經約定“買房人不得封陽臺”,而業主收房后又想封陽臺,應該怎么辦?對此,陳旭表示,在這種情況下,單個的業主自行封陽臺,明顯有違約的性質。“比較有效的是,在社區條件成熟成立業主委員會后,如果全部或者絕大多數業主有意愿,可以由業委會形成動議,進行協調,變更原有合同條款,以此來實現自己的權利。”
雖然如此,許多業內人士也認為,如果由業主自行封陽臺,“各式各樣的都有,確實影響項目美觀”。有的買房人很看重項目外觀,因此也反對其他業主封陽臺。而如果支持封陽臺的業主再不同意開發商的統一施工方案,“這個問題就更難以解決了。”一位業內人士說,“實際情況下,單個的業主很容易處于弱勢。在這個時候,成立業主委員會,統一意見,從達成封陽臺的動議,到確定施工方案和施工方,少數服從多數,才更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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