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委會如何成立
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選舉產生,而組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條件是:業主入住率達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房屋交付使用滿兩年的,經百分之十以上業主或者建設單位書面提議,在縣(市、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會同建設單位、業主代表組成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組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
這里的“入住”指的是業主的實際入住而不是交房。因為在上述規定中明確列明了“交付使用”(亦稱“交房”)與“入住”情況是成立業主大會的兩種不同的前提條件,這說明在這一規定中的“交房”與“入住”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