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李小姐:我最近想賣一套房子,但房子里面有租客。他口頭和我說不買,我怕賣了房租客找我麻煩。我該怎樣辦?
記者幫忙:據廣東中圳律師事務所劉子孺說,證明留存租客放棄了優先購買權有四種方法:一是留存短信或者電話錄音;二是給書面的放棄優先購買權協議讓租客簽;三是如果租客不簽,就可以發郵政快遞給租客,內容為要求租客在簽收快遞后一個星期或半個月內與業主聯系確認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否則視為放棄,同時要求租客簽收后拿回相關單據;四是如果租客也不簽收快遞的情況下,業主可以在房子門前貼一張告示,內容與上述快遞相同,同時拍照留存證據。
廣東鼎為律師事務所張茂榮律師補充說,還有一種方法就是讓物管作為見證的第三方,業主在見證人前明確通知租客房子即將發售,讓租客表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