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畢業時節,留沈工作的大學生紛紛搬出校園,一時間二手房出租市場生意紅火起來。可是由于大學生剛剛走向社會,閱歷不足,又急于找到住房,許多大學生忽略了對房主房屋所屬權等的驗證,以致被騙。昨日,在沈陽市和平區檢察院檢察官的協助下,記者找到了租房被騙
又是一年畢業時節,留沈工作的大學生紛紛搬出校園,一時間二手房出租市場生意紅火起來。可是由于大學生剛剛走向社會,閱歷不足,又急于找到住房,許多大學生忽略了對房主房屋所屬權等的驗證,以致被騙。昨日,在沈陽市和平區檢察院檢察官的協助下,記者找到了租房被騙的大學畢業生李凡。
今年4月,即將畢業的外地學生李凡決定在市內租房找工作。他在公交車站看到一張租房的小招貼,立刻撥打了上面的電話,接電話的人自稱張強,幫岳父出租房子。由于對房屋地點和樓層都很滿意,李凡便去看房。 這房子是新小區,物業好。物業費、采暖費、電梯費都由我們交,你只要負擔日常水電費就行了,每月500元。 我大學剛畢業,工作還沒找呢,月租有點貴。 張強一聽,問道: 你準備租多久啊? 李凡想了想: 一年吧。 你等一下,我問問岳父,畢竟這是他的房子。 通過電話后,張強對李凡說: 你要是能一次性付一年的房租,就每月450元,你看能行不? 李凡爽快地答應了。可是,手里也只有4500元。
算了,你還是個學生,押金我就不收你了,剩下兩個月的等有了再補給我吧。 說完,張強收了錢,交了把鑰匙給李凡。 我們是不是應該簽個合同啊。 應該,應該,我也是第一次替岳父租房,不太熟悉過程。 在李凡的要求下,張強寫了 合同 。
李凡住進租房不到一周,真正的房主老王來了。 我家的租客上個月告訴我不租了,我是到日子來找他收房的。 看著老王手里的房證、契證以及正規的房屋出租合同,李凡知道上當了。
根據老王和李凡提供的線索,張強很快被警方抓獲,被依法判處拘役3個月零6天,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提醒正要租房的大學畢業生,付款前一定要檢查房主的房產證與身份證是否相符,同時簽訂正規的房屋出租協議,以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