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管服務打折,業主拒交物管費,物管與業主矛盾升級,最后鬧上法庭。
如果你是物業“大戰”中的業主,不妨看看以下兩個案例,合理合法為自己維權。
收集證據
物管費打七折
上月末,5年未交物管費的王女士,主動與物管公司談判。最后,物管方打七折收取了費用。
45歲的王女士,在江北區觀音橋某小區住了12年。“剛入住,物管服務非常好,每個月我都準時交物管費。”王女士稱,2010年開始,小區草坪變成亂草堆,健身設施壞了不維修,年末物管也沒有對停車位收費、電梯廣告費等費用進行公示。多次向物管反映沒有效果,她一氣之下拒交物管費。
2013年末,王女士收到物管公司的律師函。她咨詢律師,律師建議她改變策略。
王女士開始收集物管服務不到位的證據。上月末,王女士拿著證據與物管談判,得到物管費打折的效果。
拒絕交費
上法庭輸官司
去年8月,綦江區45歲張先生,收到綦江區法院的傳票。原來,張先生所在的小區物管起訴他拖欠2013年2月至2014年4月物管費、公攤費1558.08元,滯納金1916.43元。
法庭上,張先生稱,入住后生活陽臺經常有水涌入,屋內地板數次被泡,給物管公司反映多次,每次都不解決。去年5月8、9日,家里停水十幾個小時,物管也不理睬。
法院審理查明,張先生所在小區物管與業主簽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物管費標準為1.20元/平方米,每月10日前交清,逾期按日加收3%。的滯納金。
物管公司辯稱,小區前期建設尚未完善,物業服務不能全面履行,因此,2014年5月以前的物管費降低了30%,按0.84元/平方米收取。
法院審理認為,物管提供了基本的服務,張先生應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應該支付物管費、公攤費1558.08元。雙方在履行中均有違約行為,故對滯納金不予支持。
物管服務打折 業主這么辦
重慶立源律師事務所陳鍵律師稱,生活中,業主對小區物管服務不滿意而拒交物管費,如果物管公司把業主告上法庭,法院一般會判決業主敗訴。
陳鍵建議,業主敗訴后,可對物管公司反訴,要求對所欠物管費少交或者不交。步驟以下:
1、業主以個人名義,向物管公司發出書面函,說明對服務不滿意,要求終止服務協議。書面函的作用是向物管公司表明不再交納物管費的原因,而不是惡意拖欠。
2、接下來,收集物管公司對小區服務不到位的證據。證據主要是兩方面:業主個人住宅中,物管本應上門解決的問題卻一直未處理的,業主進行拍照、錄像取證,其后上門告訴物管,通過錄音記錄對方答復;另外,收集物管對小區環境服務不周到之處的證據。
3、向法院反訴。庭上,拿出收集的證據,說明不交物管費的原因,同時表明,因為物管服務打折,物管費不能按此前約定價格收取,要求降低物管費甚至不交。同理,業主如果不愿反訴,也可拿著證據直接與物管公司談判。
重慶物業協會副秘書長巫大德表示,業主對物管的服務不滿意,提出來后如果物管不理睬,業主可以向轄區街道、社區或小區業委會反映,要求修改或完善物業服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