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紹物業管理糾紛的現狀和治理,物業管理糾紛的根源在于產權不清,業主應該樹立業主意識,維護權益。面對物業管理糾紛的時候,應該采用合法、理性的手段處理。 推薦閱讀: 房產稅 兩會期間,新京報和新浪網主辦的兩會10+1,收到北京市社科院研究者丁軍發來的電子郵
本文介紹物業管理糾紛的現狀和治理,物業管理糾紛的根源在于產權不清,業主應該樹立業主意識,維護權益。面對物業管理糾紛的時候,應該采用合法、理性的手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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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期間,新京報和新浪網主辦的兩會 10+1 ,收到北京市社科院研究者丁軍發來的電子郵件,希望將他關于物業糾紛和業主維權的建議轉交給關注業主維權的羅益鋒代表。昨晚8點,羅益鋒代表和社區研究專家舒可心做客本報,和網友們一起交流物業糾紛與維權的經驗和體會。
糾紛根源在于產權不清
在一個小時的在線訪談中,兩位嘉賓分別從立法和業主理性維權的角度,談了自己的看法。羅代表認為,社區的責、權、利不清,需要包括《物權法》在內的一系列法律進行規范。羅益鋒在本次兩會上提出要出臺《物業管理法》。舒可心則指出,第一次擁有了私有產權的人們必須學會做一個 業主 ,即利用民主的手段對社區共有財產進行管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參與,采用合法的、理性的方式維護權益。
前期物業不退出應重罰
在長達萬余字的調查報告中,社科院研究人員丁軍認為,可將前期物業管理的時間限定為半年或一年,并向政府主管部門交納相當于一定時間(如半年)的物業管理費作為信用抵押金。
為此,舒可心給政府行政部門提供建議,在制訂前期物業管理合同范本的時候,加上物業合同到期、物業拒不退出的一個重罰的細則。
美然動力給業主上了一課
對美然動力街區物業幾進幾出事件,兩位嘉賓的意見不一。羅代表認為,街道辦出資幫該小區墊付燃氣費可以理解,當時正值春節,保證人們的正常生活很重要。
但是這筆錢是拿所有納稅人的錢, 舒可心說,政府的愛民行為是好意,但當業主自己不去找物業時,政府是否還要用全國納稅人的錢去墊付物業費用呢?兩位嘉賓均認為,美然動力事件是比較典型的步入 僵局 的社區,如何面對、化解這個僵局將會給所有業主上了一堂課。
房地產法整理。